询比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永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YJ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挂篮、托架租赁询比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3-YJXM-2026-ZZCLJC1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永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YJ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挂篮、梁托架租赁组织询比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比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三条岘乡下庄村及东乡族自治县董岭乡赵家山村附近,项目正线全长为3.92km,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分离式路基,桥面宽12.75m,限速80km/h。本项目涉及隧道工程、桥涵工程。其中:隧道2座(单洞全长6777m),大桥1座(517m)。本次询比采购为洮河1号大桥(K10+524)主桥50+9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箱梁施工所需菱形挂篮、主墩托架租赁。全桥共计4个T构,采用牛腿式托架施工0#块、菱形挂篮悬臂浇筑其余梁段施工工艺。
建设单位为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20%来自公航旅,80%来自地方政府资金。
1.2 询比内容 详见拟采购物资一览表(见3.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备钢结构加工制造能力,具备钢结构相关加工资质,具备钢结构焊接、探伤检测能力,可提供钢结构加工质量管控体系文件。
供应能力:挂篮、托架出租单位须具备相应钢结构成套设备制造或整合供应能力,自有(或长期可控)挂篮、托架成套设备,设备数量、规格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及多工作面同时作业要求。设备制造厂家须具备钢结构制作相关资质,构件原材料、焊接工艺、探伤检测、出厂验收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现行规范;出租方须能够提供完整的设备设计图纸、结构安全计算书、材质证明、焊缝检测报告、出厂验收资料、过往工程使用履历、定期检修维护记录。挂篮、托架的锚固系统、承重主桁、模板系统、液压提升 / 张拉配套装置等配套部件完整可靠。出租单位须配备熟悉挂篮托架安拆、前移、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方案编制满足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要求,设备使用、安拆作业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响应报价须包含:设备检修费、出厂探伤、工厂试拼费用、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运输至工地运费;响应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各项费用组成。
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凡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完整资格证明文件的,采购组织单位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 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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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租赁 时间(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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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L01 |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挂篮 |
50m+90m+50m |
套 |
4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三条岘乡 |
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
板车交货,运至工地指定地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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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托架 |
50m+90m+50m |
套 |
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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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挂篮租赁4套、托架租赁4套(租赁时间为预估,以实际使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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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赁时间为预估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冬期施工期间(预计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如停用不计租赁费,如需使用则按(月租÷自然月天数)×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预计使用时间段:挂篮2027/3/1-2027/10/31 ;托架2026/11/1-2027/7/31。
3.2 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3.2.1引用标准及规范
设备设计、制作、焊接、涂装、检验、验收需遵循但不限于下列现行标准、规范:
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4.《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
6.《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28699-2012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8.《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 20065-2016(PSB830精轧螺纹钢)
9.洮河1号大桥50+90+50m连续刚构施工图;永靖至井坪高速50+90+50m连续梁挂篮设计方案(仅为采购参考)、主墩托架设计方案(仅为采购参考)。
3.2.2菱形挂篮技术规格
3.2.2.1总体技术参数
1.挂篮形式:菱形挂篮,无平衡重张拉千斤顶牵引行走模式;
2.适用最大悬浇梁段重量:150t;悬浇最长节段:3.5m;
3.适配箱梁:顶板宽12.75m,底板宽6.75m,梁高2.4~5.6m;0#块长11m;
4.单套挂篮自重:46.5t;本桥配置共4套挂篮(4个T构);
5.挂篮钢构架总理论重量:372t(不含施工方自备件、模板系统);
6.侧模、内模、内模架、底模由施工单位自行加工;手拉葫芦、千斤顶、液压泵站为施工方自备件。
7.租赁设备进场不得存在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母材裂纹损伤;构件锈蚀深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5%;全部构件进场前完成全面检修,损坏构件必须更换,检修记录随设备资料一并提交。
3.2.2.2主要构件材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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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部位 |
材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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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桁杆件(上弦、下弦、斜杆、竖杆) |
Q235B,双拼槽钢[32b |
焊接成型,散件出厂现场组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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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箱、反扣轮座、滑移支座、门架、托梁、底纵梁 |
Q235B钢板/型钢焊接 |
节点箱采用≥20mm钢板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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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带(上、中、下吊带) |
Q355B,δ25×180扁钢 |
关键受拉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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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轴系列 |
40Cr调质处理 |
Φ100、Φ55销轴,配套开口钢销施工方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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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螺栓 |
主构架连接10.9级;次要部位8.8级,配双螺母及垫片 |
施工方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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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锚、吊杆系统 |
PSB830 φ32精轧螺纹钢 |
施工方自备,配套螺母、连接器、斜垫块 |
焊接材料:Q235钢材采用E43XX焊条;Q355钢材采用E50XX焊条;异种钢材焊接采用低等级匹配焊材;对接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其余焊缝三级,对接焊缝需无损检测。
3.2.2.3主要结构组成
1.主构架系统:由上弦杆、下弦杆、前斜杆、竖杆、节点箱组装菱形桁架;两片菱形架之间采用中门架、前上横梁连接;现场施工增加后斜杆剪刀撑,保证行走稳定性;
2.底托系统:前后托梁采用双I40b工字钢,底纵梁I32工字钢;整套承受箱梁混凝土荷载;
3.悬吊系统:Q355B钢制吊带+PSB830精轧螺纹吊杆组合;包含各类型吊带、吊架、扁担梁、吊带支座;
4.行走及后锚系统:滑移支座、反扣轮组件、后锚梁、行走轨道、钢枕;采用千斤顶牵引无平衡重走行;后锚梁采用双[32槽钢;
5.导梁系统:双[36导梁,配套承重吊架、滚动吊架,用于外侧模板桁架吊挂,挂篮行走时同步移动;
6.防护系统:防护三角架、防护立柱等构件;***平台、爬梯、***网由施工方自行配置,***平台自重不大于3t。
3.2.2.4制造、涂装、出厂要求
1.所有构件下料、切割、开孔、焊接应符合GB50205-2020,构件尺寸公差满足钢结构验收规范;销轴孔必须保证同轴度,保证销轴拆装顺畅;
2.钢材表面除锈等级≥St2级;底漆采用水性无机富锌底漆,干膜厚度50μm;面漆颜色天蓝色;涂装环境满足涂料产品说明书;周转旧设备检修后,损伤位置应补涂,满足防腐要求;
3.设备出厂前完成工厂试拼,检查各构件匹配性、销轴穿插、螺栓孔对位,出具试拼记录;散件分类编号包装出厂;
4.供货提供全套资料:设计图纸、材质证明、焊缝探伤报告、试拼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设备检修履历。
3.2.2.5安装及使用技术要求
1.挂篮现场组拼完成后,必须进行加载试验,测试挠度、变形,经监理评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挂篮就位后对主构架、节点、后锚、悬吊、行走、底篮系统全面检查;挂篮前支点距离已浇梁体边缘500mm;模板与已浇筑混凝土搭接150mm;
3.悬臂施工两侧挂篮位移不平衡不得超过一个节段长度;风力大于6级不得开展挂篮施工作业;
4.精轧螺纹钢做好隔热防护,焊接作业远离精轧螺纹钢,避免高温损伤;
5.顶板、底板预留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预埋,0#块腹板内侧后锚吊杆PSB830-φ32预埋深度不小于1.2m;
6.开口销、高强螺栓、精轧螺纹钢、垫片、连接器、千斤顶、倒链、***网、爬梯属于施工自备材料,供货方不提供该部分物料。
3.2.3主墩托架技术规格(0#块施工)
3.2.3.1总体参数
1.用途:洮河1号大桥主墩0#块现浇施工,全桥4个T构,配置4套牛腿三角托架;
2.结构形式:牛腿三角托架,销轴铰接拼装式;整套托架理论单套重量56.92t,4套合计总重227.67t;
3.托架承受0#块现浇全部施工荷载;托架杆件销轴活连接,现场拼装;
4.精轧螺纹钢、钢管、底模排架、横联槽钢、分配梁等为施工方自备件。
5.租赁设备进场不得存在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母材裂纹损伤;构件锈蚀深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5%;全部构件进场前完成全面检修,损坏构件必须更换,检修记录随设备资料一并提交。
3.2.3.2构件材质要求
1.横杆:双I40b工字钢Q235B;斜杆:双[40b槽钢Q235B;
2.牛腿、支座、卸荷块均为Q235B钢板焊件;
3.销轴φ100×500,材质40Cr调质;开口销施工自备;
4.焊接要求:焊缝清渣除毛刺,严禁气孔、夹渣、未焊透,符合GB50661-2011;销轴孔保证同轴度,便于拆装;
5.锚固吊杆采用PSB830 φ32精轧螺纹钢,配套钢管预埋,施工单位自备。
5.4.3 结构组成
1.三角架单元:横杆1、斜杆1、斜杆2、牛腿、支座、卸荷块及垫片;
2.分配梁系统:主分配梁1、主分配梁2;
3.销轴连接件:φ100销轴,实现各杆件铰接;
4.锚固体系:由施工单位实施,预埋盒、PSB830-φ32精轧螺纹钢、套管,预张拉保证托架与墩身密贴;
5.上部底模排架、翼缘分配梁等施工方自备,用于铺设0#块模板支撑。
3.2.3.3制造、涂装、出厂
1.所有焊件、型钢构件加工精度满足钢结构验收规范;销轴孔加工精度保证销轴可顺利拆装;
2.除锈、涂装体系与挂篮统一:St2除锈,水性无机富锌底漆50μm,天蓝色面漆;
3.出厂前进行试拼,检查三角架铰接、销轴装配、卸荷块匹配;提供材质单、焊缝检测报告、试拼记录、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4.构件全部编号,分类打包运输,便于现场识别拼装。
3.2.3.4安装使用要求
1.墩身浇筑时预埋预埋盒,后续安装钢牛腿;
2.PSB830-φ32精轧螺纹钢穿φ60×3保护钢管,完成预张拉,保证托架与墩身紧密接触;
3.托架拼装完成,分配梁就位,卸荷块设置到位;0#块浇筑前必须进行预压,消除非弹性变形;
4.托架全部销轴就位,不得缺销漏销;所有焊缝外观检查合格;
5.0#块施工完成,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按方案顺序进行托架卸载、拆解,托架再用于边跨施工;
6、精轧螺纹钢、排架、横联槽钢、分配梁等为施工自备,供货范围不含该类构件。
3.2.4供货范围界定
3.2.4.1 卖方供货(设备厂家供货)
1.4套菱形挂篮全部钢构架:主构架杆件、节点箱、滑移行走组件、导梁系统、底托系统、全部钢制吊带、吊架、扁担梁、防护构件、全部设备销轴;
2.4套主墩托架成套钢结构:横杆、斜杆、牛腿、支座、卸荷块、分配梁、托架销轴、预埋盒(含主墩及边墩);
3.设备出厂文件:材质证明书、焊缝探伤报告、工厂试拼记录、设备总图及部件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3.2.4.2买方(施工单位)自备,不在供货范围
1.挂篮部分:侧模、内模、底模模板体系;PSB830-φ32精轧螺纹钢及配套螺母、连接器、斜垫块;高强螺栓;开口销;千斤顶、液压泵站、10t倒链;***网、爬梯、***平台、方木;
2.托架部分:PSB830-φ32精轧螺纹钢、φ60×3钢管;底模排架I14b;横联槽钢;各类分配梁;
3.现场焊接材料、吊装机具、现场试验加载材料等现场施工耗材。
3.2.5 租赁设备损毁、丢失责任界定
1.构件母材本身缺陷、材料疲劳开裂,由出租方承担维修更换责任;
2.承租人保管不当、违规使用、切割焊接、撞击造成构件变形、损坏、丢失,由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
3.构件正常使用下的一般性磨损,由出租方承担。
(二)响应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挂篮、托架成套设备设计图纸,须由具备桥梁或钢结构设计资质单位盖章确认;
2.挂篮、托架完整结构计算书(极限状态法),须由具备桥梁或钢结构设计资质单位盖章确认;
3.挂篮、托架安拆、前移专项作业指导书;
4.设备出厂检修记录、构件探伤报告、材质证明、过往项目使用及检修履历。
5.设备进场后,卖方指派熟悉本套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开展安装技术交底,全程指导现场拼装;托架预压、挂篮加载试验、挂篮首次行走、托架卸载、挂篮拆除等关键节点,卖方技术人员必须现场在岗。
6.设备使用全过程,对设备锚固、行走、拆除操作提供技术答疑,针对危大作业提供技术提示。
7.设备质保期:设备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起租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制造、构件本体质量问题,厂家免费维修更换构件;因施工方使用不当、超载、焊接切割损伤造成构件损坏,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三)合同交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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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
(五)验收要求
1.原材料进厂必须附带材质质量证明文件,厂家可进行材料复检;
2.焊缝重点部位对接焊缝执行无损检测;所有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3.工厂内完成整体试拼,形成试拼验收记录,我方技术人员可赴厂监造见证试拼;
4.设备运抵现场后,双方进行到货清点,核对构件编号、数量、外观质量;
5.设备的现场拼装、荷载试验由施工单位实施,厂家提供技术指导;设备最终验收以满足洮河1号大桥50+90+50m连续刚构0#块、悬臂梁段安全施工为判定条件。
6.设备进场验收:每一套设备进场,买卖双方共同清点构件数量,检查构件外观损伤、锈蚀情况,核对设备检修资料,签署进场验收记录;未通过进场验收设备,出租方须限期更换合格构件。
7.其他: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3.3 结算和付款
3.3.1 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在合同期间内,单价不予调整。如遇税率调整结算单价以国家实时税率调整政策为准。
3.3.2 付款方式
(1)租赁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汇票、铁建银信等(票据开出即为支付,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应充分理解,且所有未支付的费用均不计利息。
(2)付款周期:乙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甲方开具与结算(对账)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并于开票之后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甲方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次月向乙方支付上结算(对账)金额的80%,剩余20%累计到下一期,以后每月滚动支付。银行转账支付或票据支付比例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乙方已开具发票但未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提供相应的资料,甲方将暂停支付乙方机械设备租赁款。因甲方资金紧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应充分理解,且所有未支付的费用均不计利息。同时该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无任何逾期履约费等相关费用。乙方不能因此降低服务标准或者中断供应。
(3)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额的2%。
3.3.3 开票要求
须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3.4 结算模式(单价组成)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租赁费、进出场费、资源税、管理费、方案设计费(包含设计院盖章)、安装指导费(除进场指导期间的食宿外的所有费用)、预埋盒材料及运输费(不单独计费,包含在租赁费中)、检修费、出厂探伤、工厂试拼费用、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票据支付方式的贴息费、手续费、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的费用。
3.4 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 本次询比为整体采购,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和运距,材料租赁费、进出场费、资源税、管理费、方案设计费(包含设计院盖章)、安装指导费(除进场指导期间的食宿外的所有费用)、预埋盒材料及运输费(不单独计费,包含在租赁费中)、检修费、出厂探伤、工厂试拼费用、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票据支付方式的贴息费、手续费、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的费用。
3.4.2 交货期:挂篮2027/3/1;托架2026/11/1。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 供货地点: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三条岘乡。
3.4.4 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 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设备的规格、结构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 售后服务:本批租赁设备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设备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租赁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 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比采购文件、厂家设备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设备验收: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单上签字认可,出租方按每月双方确认的金额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 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00分。
4.3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响应保证金
5.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选择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 银行汇款递交响应保证金时账户信息如下:***平台(www.****.cn),在对应询比包件中查看,每个包件供应商对应唯一账户,递交响应保证金时请注意区分。
5.3 注意事项:响应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此作为对供应商提供响应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响应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报价被拒绝)
5.4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比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发布后,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819号1幢全幢
联 系 人:邱子甲
联系电话:150****9336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永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YJ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三条岘乡塔什堡村
联 系 人:李坤(物资设备部) 王荣(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187****1699 18702380483
3.监督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185****6954 邮箱:18****@****.com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1296
在询比报名期间,若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供应商,可向监督人举报。
八、附件资料
1.永靖至井坪高速洮河1号大桥施工图(附件1);
2.永靖至井坪高速50+90+50m连续梁挂篮方案(附件2);
3.永靖至井坪高速50+90+50m连续梁托架方案(附件3);
4.挂篮、托架租赁合同(附件4)。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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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t1DGE6EBni4p5U9XaE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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