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26年8月31日发布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停车场)项目经理部灌注桩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五、投标文件递交”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22日,投标人应在2026年9月22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0”条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2026年9月12日前。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条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2026年9月22日。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招标人澄清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截止时间:2026年 9月7日8时前。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4”条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2026年9月22日前递交。
6.原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主要分包合同条款”中第“四、合同价款的支付”条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比例、时间和方式条款描述有误,现更正为: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验工计价,月度支付验工计价款的85%,建设单位竣工审计完成前支付不超过90%,单位工程经业主结算审计并收到审计预留金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从业主全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后支付。
(2)为促进分包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此规定提取合同总额的1%提取分包商日常履约考核基金,用于项目部对所属分包商单位进行统一考核。其中,若项目实施班组标准化建设,则原则上考核基金用于班组建设比例占比不得低于50%,提取金额从第一期计价中一次性扣除。
(3)双方协商一致后,承包人可以采用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50%,票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承包人不承担贴息费用。
二、招标文件澄清要求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以上澄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如有疑问,请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日内以书面回执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各投标人应按照本澄清公告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3.未在本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对本澄清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澄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apILe6ABMqitpwL5pvM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