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地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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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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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 |
3m*0.82m |
米 |
920 |
按《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第3部分:附属钢结构》(Q/CR749.3-2020)第1套防腐体系进行防锈处理。所有材料:均采用多元素粉末共渗。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等有关规定。
3.货物验收方式:根据设计图纸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检尺点数计量。
4.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4.1结算
每月 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乙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支付
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乙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5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5 %;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 85 %;
本合同批次供货对账并开具发票后的12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12%,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2%,依次类推;
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支付至结算金额97%;
本合同剩余3%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4.3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5.报价有效期: 60 日。
6.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7.其他要求:详见附图。
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长龙屯大桥(上跨焦柳铁路)、和平河三号大桥(上跨衡柳铁路)、山口屯特大桥(上跨湘桂铁路)涉铁工程CJ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洪汉林 联系电话:186****9598 邮 箱:34****@****.com
到货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永福公路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2384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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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_xnMI6EBLRKCxEZf0-q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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