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组织单位#就 12 局雄安EA1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项目,钢筋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之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2)和综合管廊(NA1~NA2)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 EA1 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 ~NA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228 号)批准建设,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新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2)和综合管廊(NA1~NA2)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二局集团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2)和综合管廊(NA1~NA2)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须在河北雄安新区区域内开取税票。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钢筋 |
HPB300Eφ8 |
t |
3 |
雄安EA1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项目 |
项目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工程结束 |
|
2 |
钢筋 |
HRB400Eφ10 |
t |
50 |
|||
|
3 |
钢筋 |
HRB400Eφ12 |
t |
3 |
|||
|
4 |
钢筋 |
HRB400Eφ14 |
t |
70 |
|||
|
5 |
钢筋 |
HRB400Eφ16 |
t |
20 |
|||
|
6 |
钢筋 |
HRB400Eφ18 |
t |
190 |
|||
|
7 |
钢筋 |
HRB400Eφ20 |
t |
80 |
|||
|
8 |
钢筋 |
HRB400Eφ22 |
t |
144 |
|||
|
9 |
钢筋 |
HRB400Eφ25 |
t |
40 |
|||
|
合计 |
t |
60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T1499.1-2024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公称直径6~3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1499.1-2024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500Kg≤每盘≤3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9.1-2024/GB/T 701-2008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3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1-2024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101-2008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1499.1-2024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牌号:HRB400、HRB400E;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1499.1-2024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500Kg≤每盘≤3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9.1-2024/XG1-2009国家标准。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T1499.1-2024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2016的规定。
HPB300及HRB400、HRB400E钢筋性能化学成分
|
牌号 |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
||||
|
C |
Si |
Mn |
P |
S |
|
|
HPB300 |
0.25 |
0.55 |
1.50 |
0.045 |
0.045 |
|
HRB400E |
0.25 |
0.80 |
1.60 |
0.045 |
0.045 |
HPB300钢筋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指标要求 |
抽验项目 |
全检项目 |
备注 |
||
|
1 |
抗拉强度,MPa |
≥420 |
√ |
√ |
|||
|
2 |
屈服强度,MPa |
≥300 |
√ |
√ |
|||
|
3 |
断后伸长率,% |
≥25 |
√ |
√ |
|||
|
4 |
最大力总延伸率,% |
≥10 |
√ |
√ |
|||
|
5 |
冷弯 |
180°弯芯直径=公称直径,无裂纹 |
√ |
√ |
|||
|
6 |
直径允许偏差 |
6~12mm |
±0.3 |
√ |
√ |
||
|
14~22mm |
±0.4 |
||||||
|
7 |
每延米重量 |
直径6~12mm |
±5.5% |
√ |
√ |
||
|
直径14~20mm |
±4.5% |
√ |
√ |
||||
|
直径22~25mm |
±3.5% |
√ |
√ |
||||
HRB400钢筋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抽验项目 |
全检项目 |
备注 |
|
|
1 |
碳当量,% |
≤0.54 |
√ |
|||
|
2 |
抗拉强度,MPa |
≥540 |
√ |
√ |
||
|
3 |
屈服强度,MPa |
≥400 |
√ |
√ |
||
|
4 |
断后伸长率,% |
≥16 |
√ |
√ |
||
|
5 |
最大力总延伸率,% |
≥7.5 |
√ |
√ |
||
|
6 |
冷弯 |
直径6~25mm |
180°弯芯直径=4公称直径,无裂纹 |
√ |
√ |
|
|
直径28~40mm |
180°弯芯直径=5公称直径,无裂纹 |
|||||
|
7 |
直径允许偏差 |
6mm |
±0.3 |
√ |
√ |
|
|
8~18mm |
±0.4 |
|||||
|
20~25mm |
±0.5 |
|||||
|
28~36mm |
±0.6 |
|||||
|
40mm |
±0.7 |
|||||
|
8 |
每延米 重量 |
直径6~12mm |
±5.5% |
√ |
√ |
|
|
直径14~20mm |
±4.5% |
|||||
|
直径22~50mm |
±3.5% |
|||||
HRB400E钢筋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抽验项目 |
全检项目 |
备注 |
|
|
1 |
碳当量,% |
≤0.54 |
√ |
|||
|
2 |
抗拉强度,MPa |
≥540 |
√ |
√ |
||
|
3 |
屈服强度,MPa |
≥400 |
√ |
√ |
||
|
4 |
最大力总延伸率,% |
≥9.0 |
√ |
√ |
||
|
5 |
强屈比 |
≥1.25 |
√ |
√ |
||
|
6 |
超屈比 |
≤1.30 |
√ |
√ |
||
|
7 |
冷弯 |
直径6~25mm |
180°弯芯直径=4公称直径,无裂纹 |
√ |
√ |
|
|
直径28~40mm |
180°弯芯直径=5公称直径,无裂纹 |
|||||
|
8 |
直径允许偏差 |
6mm |
±0.3 |
√ |
√ |
|
|
8~18mm |
±0.4 |
|||||
|
20~25mm |
±0.5 |
|||||
|
28~36mm |
±0.6 |
|||||
|
40mm |
±0.7 |
|||||
|
9 |
每延米 重量 |
直径6~12mm |
±6% |
√ |
√ |
|
|
直径14~20mm |
±5% |
|||||
|
直径22~50mm |
±4% |
|||||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9.1-2024/XG1-2009国家标准。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盘条、盘螺按实际过磅重量交货计重;直条、螺纹钢以理计重量交货计重。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2-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2016的规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报告;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每车钢筋批次/炉批号尽可能为同一批次;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盘条、盘螺按实际过磅重量交货计重;直条螺纹钢以理计重量交货计重。数量验收以过磅计重交货的,磅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实际过磅为准。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数量验收以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差必须符合国标;若买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如在国标范围,以送货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若超出国标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超出规定的负公差范围的招标人拒收。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1)结算基准价:供应期内到货当日(逢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信息价)“***网(www.****.com)”首次公布的北京区域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对应同规格的盘圆、盘螺、圆钢、螺纹钢的信息价(不参考备注栏价格,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作为基础价;***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信息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敬业”***网价作为结算基础价;***网上既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信息价,也没有其他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信息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相同材质最接近小规格的信息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信息价则参照相同材质最接近大规格的信息价作为基础价,价格暂定为3000元/吨,暂定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2) 浮动价(中标运杂费)费用,以供应期内到货当日结算基准价结算方式的基础上上浮
元/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杂费、出库费、税金、税票、人工工资、利润、票据贴现费及手续费等,不包含卸车费。
(3)直条圆钢HPB300参照螺纹钢HRB400E***网价,定尺12米钢材和同规格定尺9米价格一致,数量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盘圆按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磅差控制在3%以内,3%以内以乙方出厂过磅为准,若超出士3%范围,则以甲方实际过磅为准。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尺寸。
(4)需求新增时按照现有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此结算单价为运送至河北省保定市(晨阳物流园钢筋加工场)及项目部工地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50 %)
☑票据支付( 50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2)付款周期:甲方根据项目部资金情况,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该结算周期内物资货款金额的 80 % , 60 天内支付该结算周期内物资货款金额至 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当期结算完成之日起180 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未付款项不计利息,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甲方依据每月对账后签订的结算单,将不低于总结算金额的 50 %以 半年期 票据(铁建供票等票据)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如提前取现,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遇需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照以上要求付款,则以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支付,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2)和综合管廊(NA1~NA2)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2)和综合管廊(NA1~NA2)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131****9696
电子邮件:we****@****.com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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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HA48sqABLRKCxEZfak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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