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铁路栅栏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4(2026)-03-WZCG-LQTSJY-106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中心****中心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铁路栅栏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1)供应单位只能以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供应单位参与竞价,不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价。
(2)本次询比价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价。
(4)建材销售单位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小2年,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保证金:投标需支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或履约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2.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
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见招标公告。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6年9月27日 12时 00 分,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50102400015171
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例如:CR24(2026)-03-WZCG-LQTSJY-054+GZ-01+投标保证金,如备注字符受限,则体现TSJY+包件号+投标保证金,例如:TSJY+GZ-0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拒绝接收。
招标组织单位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
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支付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履约保证金。
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50102400015171
履约保证金需按包件对应的合同主体支付,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备注 |
| 1 | 网片 | 2860×1750mm | 片 | 5600 |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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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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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中铁上海局铁路防护栅栏标准图》(图号:防护栅栏2022版)中2022-2图执行。
(二)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的技术资料
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保书。
(三)合同交货计划
材料于2026年10月20日前需根据采购人需求计划分多批次组织进场,报价需充分考虑相关运输费用。每批货物的供应计划甲方通过 “路桥工地宝”平台报予乙方确认,乙方应于计划提报1天内予以确认,3日内加工制作完成发货。
(四)验收要求
材料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合格证、检验资料及附件清单进行验收。本项目为高速铁路项目,进场材料要求保证现场随机抽检均满足规范、图纸要求,如发生抽检材料质量不合格情况,对所有材料进场退场处理,运费、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保留对工期损失的索赔。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
报价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含螺栓、螺母、垫片等构配件)、运杂费、试验检测、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发生的所有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网银支付
(2)付款周期:买方在材料检测合格后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80 % ,直至需方不在需要材料时,双方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 3 %于质保期(在供货结束后12个月)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4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7日14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中心****中心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 聂部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907740781 @****.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工程经理部
地 址:浙江****大厦
联 系 人:冯部长
联系电话:19210837031
电子邮件:22****@****.com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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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7REcyKABLRKCxEZfw8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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