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 24 局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站前2标工程项目级配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4(2026)-JSGS-WZCGXJ-92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中心****中心就 24 局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站前2标工程项目级配碎石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上元门东侧宁淮正线桥梁长度2.267公里/2座,路基0.027公里/1个工点;宁淮京沪上行联络线桥梁1.853公里/1座,宁淮京沪下行联络线桥梁2.094公里/1座,沪渝蓉场东侧刚构桥梁0.84公里/1座;地方配套工程北站快速路工程南北线1.575公里/2座,林场立交匝道桥1.542公里/5座。站南一路一期涉铁明挖四孔框架隧道工程0.29公里/1座,站南二路一期工程桥梁0.452公里/1座,路基0.515公里/2个工点;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集疏运联络道工程桥梁1.693公里/8座,****道****.181公里/1座;地铁3号线桥梁0.125公里/2座,路基0.585公里/2个工点,明挖U型槽0.436公里/2个工点。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名称 |
|||||||
|
1 |
级配碎石 |
5-31.5mm |
吨 |
6500 |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站前2标项目部 |
江苏南京 |
2026.9.20 |
|
合计 |
|||||||
3.2技术规格书:
3.2.1技术标准
1、检验频次:对任何新选料源或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达一年者进行全面检验;连续进场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进行一次现场常规抽检试验。
2、检测项目:全面检验为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岩石抗压强度、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SO3计)、氯化物含量(以Cl—计)、碱活性、岩相分析共计13项指标;现场常规抽检试验为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紧密空隙率共计6项指标。
3、检测评定依据:碎石除执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建筑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22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37439-2019标准要求。
4、常规试验主要仪器:新标准石子筛、针片状规准仪、压碎指标测定仪、震击式两用振摆摇筛机、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电子天平、压力试验机等。
5、技术要求:碱活性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检验。
表 5-1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
|
级配情况 |
公称 粒径 (mm) |
累积筛余,按质量(%) |
||||||||
|
筛孔边长尺寸(mm) |
||||||||||
|
2.36 |
4.75 |
9.5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53 |
||
|
连续级配 |
5~10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
- |
- |
- |
- |
|
5~16 |
95~100 |
85~100 |
30~60 |
0~10 |
0 |
- |
- |
- |
- |
|
|
5~20 |
95~100 |
90~100 |
40~80 |
- |
0~10 |
0 |
- |
- |
- |
|
|
5~25 |
95~100 |
90~100 |
- |
30~70 |
- |
0~5 |
0 |
- |
- |
|
|
5~31.5 |
95~100 |
90~100 |
70~90 |
- |
15~45 |
- |
0~5 |
0 |
- |
|
|
5~40 |
- |
95~100 |
70~90 |
- |
30~65 |
- |
- |
0~5 |
0 |
|
|
单粒级配 |
10~20 |
- |
95~100 |
85~100 |
- |
0~15 |
0 |
- |
- |
- |
|
16~31.5 |
- |
95~100 |
- |
85~100 |
- |
- |
0~10 |
0 |
- |
|
|
16~25 |
- |
- |
95~100 |
55~70 |
25~40 |
0~10 |
0 |
- |
- |
|
6、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3.3包装、运输、储存
3.3.1包装、运输
1.乙方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3.4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3.4.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3.4.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3.4.3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3.4.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3.4.5提供“制造级配碎石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
3.5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3.6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3.6.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3.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7验收标准
3.7.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3.7.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7.3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3.7.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8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四、结算和付款
4.1结算方式
供应结算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按货物进场后甲方验收的合格部分数量结算,一票制结算。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按规定办理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经公司审核无误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未办理结算的,不支付合同价款。
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1)结算单价计算方法:结算单价=中标单价。
4.2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4.2.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2.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4.2.3供货地点:江苏南京。
4.2.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2.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2.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2.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2.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5.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系统截止时间。
5.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中心****中心
地 址:江****巷****号
联 系 人:欧阳贝
联系电话:025****3589
电子邮件:/
7.2采购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站前2标项目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元门2标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欧阳贝
联系电话:182****5807
电子邮件:/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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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0UaTrqABni4p5U9Xsk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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