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2026年农村道路改造工程(西经桥至徐皇线)(补遗书第1号)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次,发布补遗书第1号。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原“开工预付款金额:合同价的10%”现均改为“开工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原“17.2.1预付款:合同价的10%。”现改为“17.2.1预付款:本项目不适用”。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中“合同签订后支付10%的签约合同价”删除。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请各位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原“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现改为“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六、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删除。
七、其余不变。
桐乡市崇福镇新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浙江君立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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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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