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原采购文件“询比采购(低额)公告”的“二、报价单位基本要求”的第1条描述更正如下: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此采购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不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2026年10月1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4100/qqlgOaEBMqitpwL52kE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