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782260529010000015-QSZBYW260245ZFGK
二、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报价:1828000(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浙江省金华****路****号(****楼除外) | 75.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医疗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 医疗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一维,毛雪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少俊,方智,吴向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100以下 |
1.05% |
招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按收费标准单向收取(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 |
|
100-500 |
0.56%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13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医共体)
地 址:****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030
质疑联系人: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美玲、李港辉、陆卿亮、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2866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03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浙江省****中心(金华)
地 址:****路****号4049室 政府采购监管科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77
附件信息:
-
9.9PM-330782260529010000015-QSZBYW260245ZFGK-****中心医院-医疗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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