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授权服务类公开竞谈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BITC-202610777TP
1.采购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并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9)其他:无。
3.2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二《专用资格要求》。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和3.2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中响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3.7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采购。
4.3采购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联系电话 :
4.3.1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网上响应,需按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4.3.3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网站首页要求,***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网站www.****.com,进入“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 :0574-****6429。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代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com下载)将按要求制作完成并加密后的电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5.2 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各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com)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网上申领地址:http://www.****.com,申领费用:500元/个(不含邮寄费用),有效期一年。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2个工作日(不含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费用自理),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及时办理以免错过投标(响应)。因未注册、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设置上传中过程遇到问题请联系咨询热线:0574-****8339,QQ号:99323350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8:00)
CA办理及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天威诚信公司,电话:182****3907(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www.****.com)、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舟山经济开发****道****号
邮编:31600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顺翱、王杰、陈裕栋、胡弸哲
地址:****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楼
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7224347、87307605
电子邮件:3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87474906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9月4日
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二:专用资格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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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3549/nD46bKABni4p5U9Xpg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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