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阳****城集疏运公路 施工工程劳务合作单位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80600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阳市开阳县 |
| 项目概括: | 项目起点K0+000起于开阳县花梨镇清江村,顺接G354国道(K1344+500),拟合既有道路,利用既有洛旺河大桥跨越洛旺河,终点K30+276止于分水垭处与硒州大道平交。主线路线全长30.26公里(全线共设置3个断链);主线及洛旺河港第一作业区连接线长31.53公里。本标段主线起点桩号为K20+930,终点桩号为K30+276,本标段长9.33Km。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有企业基本账户(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备案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供应商须为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劳务合作供应商名单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提供框架协议合同)。 (2)财务要求: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提供2025年财务决算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行贿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④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作为被告尚未审结、足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投标人作为原告的维权诉讼除外;投标人应如实披露涉诉信息,隐瞒不报的,投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材料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其他: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书面承诺); 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采购(提供书面承诺); ③供应商近3年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 联系人: | 陈智能 |
| 联系电话: | 152****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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