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乌当区新庄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承包项目机械停车位采购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90127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项目概括: | 乌当区新庄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承包项目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东侧临近燕山大道,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优势;交通较为便利,工程环境相对较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566.33㎡,计容用地面积3881.44㎡,不计容用地面积1684.89㎡,总建筑面积12597.20㎡,地下建筑面积3995.94㎡, 地上建筑面积8601.26㎡;地上部分: 1-2层配套用房,3-6层车库,地下建筑:负1-2层地下车库,总停车位310个,其中平面停车位180个,机械停车位130个;本项目按100%预留充电桩车位建设安装条件,设置20%充电桩车位62个。计划工期365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5058.13万元。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1.1如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1.2如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代理商自身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2供应商应为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安装及维修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参与的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参与的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活动; 1.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不存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当对1.3、1.4条的内容进行真实地承诺响应,不得虚假响应,经查询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
| 联系人: | 朱女士,余先生 |
| 联系电话: | 0851-****8247,152****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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