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二合同项目经理部办公后勤用品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80602-1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项目实施地点: | 曲港 2 标项目部及各工区驻地。 |
| 项目概括: | 1.项目概况:曲港高速二期(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路线呈东西走向, 桩号为 K96+460~K180+669,长 84.24km;项目起点与原曲港高速新兴镇互通相接,途经沧州 市青县、沧县、渤海新区黄骅市三个县市,终于国道 G228。曲港二期 L2 标桩号为 K107+915~ K123+847,主线长 15.93km 互通,双向四车道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 27m;其中主线桥 2 座(兴 济互通主线桥、余庆渠干渠大桥),主线中桥 1 座(南水北调中桥)、主线小桥 2 座(K113+965 小桥、K115+911 小桥),桩板式路基(126×8m 预制板),匝道桥 5 座(兴济互通 B 匝桥5×19m 现浇箱梁桥、C 匝桥 9×19m 现浇箱梁桥、D 匝桥 9×19m 现浇箱梁桥、E 匝桥 5×19m 现浇箱梁桥、NK0+750 跨线桥 5×25m 预制箱梁桥),互通 1 处(兴济互通)。 2.采购范围:办公后勤用品采购及其相关服务。 3.交货地点:曲港 2 标项目部及各工区驻地。 4.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 2026 年 9 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指令(需求计划)为准。 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供应商为合法纳税人;(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不存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当对2、3条的内容进行真实地承诺响应,不得虚假响应,经查询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
| 联系人: | 齐维孩,张杰 |
| 联系电话: | 182****4751,15519119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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