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毕威高速公路(S20段)交安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GQGS-XB2026100005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州省毕节地区 |
| 项目概括: | (1)毕威高速公路(S20段)交安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情况为更换和设置波形梁护栏、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增设混凝土护栏。 (2)本项目执行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 (3)项目名称:毕威高速公路(S20段)交安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并满足本章附录1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4)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 2 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或2026年1月以后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无行贿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供应商不属于下列任一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竞争;③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将核查中标候选人前述情况,如存在承诺信息不实等信息,将取消该供应商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 联系电话: | 185****9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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