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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3小时前拟建项目山东 - 淄博市 - 桓台县 关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路****号)

联系电话:0533-***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40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内(被列入沿黄重点地区合规工业园区),东至纵二路,西至千明新材料,北至河西村,南至规划小清河路。

山东九龙清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603-370300-89-01-331717)。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15万吨/年复合碳源生产装置、11万吨/年乙酸钠生产装置、1万吨/年铝酸钠生产装置,并建设配套设施;二期建设2万吨/年聚合硫酸铁液体生产装置、1万吨/年聚合硫酸铁固体生产装置、5万吨/年聚合氯化铁生产装置、1万吨/年三氯化铁生产装置、1万吨/年絮凝剂生产装置、3万吨/年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并建设配套设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网、事故水导排设施。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浓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厂区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混合调节+中和絮凝沉淀一体化”工艺,处理能力为64m3/d)处理后,pH、COD、SS、总磷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BOD5、NH3-N、总氮执行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25)一般保护区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复合碳源单元装卸车废气、一期储罐呼吸废气与乙酸钠反应釜呼吸废气汇集经“3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铝酸钠单元投料粉尘、包装工序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集导热油炉燃烧尾气,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聚合硫酸铁液体单元投料工序废气、反应尾气、聚合氯化铝单元投料及压滤工序废气与汇入废气管线的4#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聚合氯化铁及三氯化铁单元反应尾气汇集后,经“3级碱喷淋塔+SCR脱硝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聚合硫酸铁固体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汇集包装工序含尘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0年修改单)表4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料仓粉尘以及各车间生产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而逸散的部分废气。颗粒物、甲醇、氮氧化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相关限值,氯化氢、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含2020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定期检查呼吸阀,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废滤布、破损布袋、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过滤残渣、聚合氯化铝压滤泥饼疑似危废,暂按危废管理,鉴别后根据属性落实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沾染危废的内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实验室废试剂及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脱硝催化剂等,危废间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装置和罐区原则位于地上,架空敷设工艺物料管线和污水管线,做到可视化。装置内须埋地敷设的管线,采用套管、管沟等方式强化防渗措施和泄漏检测。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规范完善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完善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10万吨/年生物质低碳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乙烯南路东首,淄博嘉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东经:118.2187°、北纬:36.7801°

淄博嘉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405-370305-89-02-304799。利旧12000t/a生物柴油装置部分设备、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基础上,新增加氢反应器、精馏(分馏)塔、换热器、冷却器、加热炉、储罐等;并对生产装置区、储罐区、控制室、消防水池、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污水站等重新规划建设。

(一)废水污染防治。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厂内20m3/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经厂内20m3/d生化污水站处理后,进入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污水收集泵站(淄博新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再排入齐鲁石化乙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齐鲁石化供排水厂(乙烯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TO炉尾气、管式加热炉尾气等。生产装置废气与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均进入TO炉焚烧处理;TO炉与管式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为原料,均采用国内领先型低氮燃烧技术;TO炉尾气与管式加热炉尾气再经“SCR+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最终由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VOCs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VOCs:60mg/m3、3.0kg/h);甲醇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甲醇:50mg/m3)。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氨、H2S、臭气浓度(无量纲)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限值。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装置产生的植物沥青、废催化剂、废甲醇等;废气处理催化剂、废布袋、飞灰;污水站污泥及中水站废盐、废反渗透膜;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化验产生的化验室废物(化验样品);生活垃圾等。须合规处置;植物沥青、中水站废盐和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处置;化验室废物(化验样品)回收至产品罐再利用;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完善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完善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3

3100吨/年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北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8.032056°、北纬:36.975978°

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606-370321-89-01-581518。本项目拟依托北厂区106-1装置(HFPO及其下游衍生物装置)预留位置,新建3100吨/年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新增反应器、精馏塔、储槽、泵等设备共计15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吨甲基全氟异丁基醚、1500吨乙基全氟异丁基醚、100吨双全氟异丙基酮。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碱洗废水依托现有200m3/d三效蒸发+高氟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预处理后的污冷凝水与生产装置产生的分子筛解析冷凝废水、新增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出水、真空机组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1500m3/d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送至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度处理;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排污水一并进入厂区4000m3/d中水站(现有+在建)处理,出水部分回用至企业循环水系统补水,部分出水与综合污水处理站出水共用排放口,一并送至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25)表2标准要求及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水质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工艺废气、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干燥粉尘、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中水站及三效蒸发废气等。生产装置工艺废气进入厂区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烟气经“旋风除尘+急冷+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干燥粉尘经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2#危废暂存间暂存,其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各自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24m高排气筒(DA012)、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污水处理站及中水站生化系统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非生化系统废气及三效蒸发装置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26)排放。焚烧炉烟气颗粒物、SO2、NOx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CO、HF、二噁英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限值要求,VOCs、甲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沸腾干燥废气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危废间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标准。污水处理站及中水站生化系统废气氨、H2S、臭气浓度(无量纲)、VOCs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 标准。污水处理站非生化系统废气及三效蒸发装置废气氨、H2S、臭气浓度(无量纲)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 标准,VOCs、甲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须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限值;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限值;氟化氢、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氨、H2S、臭气浓度(无量纲)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限值。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装置产生的精馏高沸物、废溶剂、冷凝废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树脂、废滤芯、副队高沸物,新增高盐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液、釜底废盐;焚烧炉装置产生的飞灰、压滤污泥;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蒸发废盐、污泥等;中水制备产生的废膜、废盐;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导热油;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化验产生的化验室废液等,须合规处置;新增高盐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硫酸钾盐属于疑似危废,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合规处置;废布袋、废RO膜、制氮废吸附剂等,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完善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完善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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