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7年****新村***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6〕229号
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7年****新村***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珲边污水报〔2026〕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新村***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吉凯评字〔2026〕439号),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乡村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平台代码
2027年****新村***网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610-222404-04-01-79981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新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新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主要包括新建DN150-DN400***网总长度71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454座,新建污水收集池1座,拆除及恢复路面9630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95.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剩余资金通过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珲春市边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局珲春市分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14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7年****新村***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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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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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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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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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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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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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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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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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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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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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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