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2、5、6、7、8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2、5、6、7、8号线风水电委外维保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类型:服务采购;
2.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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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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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B-FSD -01标 |
(1)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新家桥站至桑田岛站、林家潭站至木里站共27个车站、区间隧道、主所、桑田岛停车场、天鹅荡车辆段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非消防类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保养、故障处理、***网验电、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骑河站至桑田岛站、****楼站至木里站共64个车站、区间隧道、主所、车辆段、桑田岛停车场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消防类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保养、故障处理、***网验电、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莫阳站至雪南站共4个车站、区间隧道、莫阳停车场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消防类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保养、故障处理、***网验电、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24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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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B-FSD -02标 |
2027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茅蓬路东站至南门站13个车站、星波街站-阳澄湖南站12个车站(含东沙湖-葑亭大道区间中间风井)、唯亭北停车场、茅蓬路东站至南园北路站区间隧道(含出入段线)、金厍桥站-阳澄湖南站区间隧道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冷水机组中修、故障处理、***网验电、技改配合、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含风管清洗等外单位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17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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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B-FSD -03标 |
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白洋湾公园站(不含)至南斜步站(不含)22站、23个区间及浒墅关车辆段、出入段线、金业街主所、李琼中间风井、桑田岛主所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设施、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冷水机组中修、故障处理、***网验电、技改配合、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含风管清洗等外单位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17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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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B-FSD -04标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新元站(不含白洋湾公园站和虎北路站)至车坊站(不含松涛街站、裕新路站和车坊站)23站、23个区间含出入段线、中间风井、跨阳路主所、镬底潭车辆段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冷水机组中修、故障处理、***网验电、技改配合、抢修、值班、监管、配合作业(含风管清洗等外单位作业)及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1886.73 |
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申请4个标段,但一家供应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服务期限:
01标: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02标:2027年7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03标:2027年4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04标: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上述期限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活动参考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风水电设备维护或风水电维保劳务外包项目业绩;
(2)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机电维保项目或机电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竞争;
9. 01标特定要求:
(1)供应商须为设备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gov.cn,***网址为准)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需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10.本项目01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须满足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设备负责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财务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6)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风水电设备维护或风水电维保劳务外包项目业绩;
2)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
(7)联合体中须有一方单位负责消防设施设备部分的维保,且该单位应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gov.cn,***网址为准)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
11.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12.本项目02、03、0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的购买
1.出售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路****号****大厦。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路****号****大厦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供应商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具体操作见“七、其他明确事项”第一条)。
7.每标段,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09:0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路****号****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中心”《***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0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6.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项目共4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4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每标段按排名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如某个供应商在两个标段中最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优先推荐其报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某一供应商在任一标段上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拟成交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成交次序,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网站(http://www.****.com)、***平台(http://****.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网站为准。
九、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十、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12-****9999-9975
E-Mail:zh****@****.com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9165
监督邮箱: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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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742/aEBfgKABni4p5U9XrRz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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