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台州湾新区段)(第一-第三标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台州湾新区段)(第一-第三标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技术服务 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台州湾新区段)(第一-第三标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
(二)采购人: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8+918,起于一条河附近(即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交界附近),路线沿规划线位向东展线,终点在十塘坝附近,其终点桩号为15+310,路线长6.392km。主要结构物为:大桥186米/1座,中小桥490米/10座。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2.0m。
(四)采购内容:
完成《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台州湾新区段)(第一-第三标段)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积极做好后续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148544元(含增值税,税率6%)。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屹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中心。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平台(https://****.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道****号****大厦办公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91****200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0113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大厦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91****2003
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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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660/Wgtxn6ABLRKCxEZfZUW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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