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013020261202
二、合同名称:关于大型客车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431201000000329582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81****2627
供应商(乙方):上海鹏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帮连(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市****路****号1幢1层
联系方式:139****32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宇通ZK6710Q1T(商务版)大型客车
数量: 1.00
单价(元): 44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ZK6710Q1T(商务版)
2.合同金额(元):
44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关于大型客车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401302026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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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5/XBMY0qABLRKCxEZfun3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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