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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竞价销售公告

17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江苏 - 徐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竞价销售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徐州市
采购单位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杨工 0917-***2003
更多联系方式 蒋工 151****0586 蒋雪梅 189****1567 冯浩 182****4806 更多联系方式(13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

竞价销售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竞价销售

项目编码:B3200001805067480001426

出售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序号

物资名称

厂家

材质

使用时间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铜基催化剂

主要成分:CuO、ZnO、Al2O3

化学组成(以金属氧化物计wt%)

CuO≥54%、ZnO≥17%

24个月

79.5(干基)

66.25m³

堆密度:1.2kg/L

2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25)

江西省萍乡市华润化工填料有限公司

Al2O3≥75%

Fe2O3≤1%

MgO+CaO≤0.5%

Na2O+K20≤2.3%

24个月

4.5

3m³

堆密度:1.5kg/L

3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13)

1.8

1.2m³

堆密度:1.5kg/L

4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8)

12.63

8.42m³

堆密度:1.5kg/L

5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2)

5.25

3.5m³

堆密度:1.5kg/L

6

拉西环

4.5

5m³

堆密度:0.9kg/L

7

废旧催化剂含水量

/

/

/

15.99

含水率:20.11%

合计

124.17

物资竞价明细:

备注:

①价格与税费:本项目执行固定价格,含13%增值税(由买受人付费,出售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价格为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含废旧催化剂、废旧瓷球及水)的整体打包总价,并非纯催化剂价格;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竞价人应自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②竞价与结算:本次为整体打包出售,按上表列示的总数量竞价,中标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格(总价包干,不因实际交付数量增减而调整)。该批物资的转移(交接)数量以出售人厂内过磅数量为准,过磅数量系废旧催化剂混合物的净重,仅用于双方交接确认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不作为价款结算依据。上表中废旧催化剂与废旧瓷球的数量系依据原始装填量及相关资料估算,实际卸出数量可能存在偏差,竞价人应充分考虑损耗风险。

③含水与重量说明:卸出后的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将加水冷却,竞价人办理转运及结算手续时应充分考虑加水后总重量及含水率变化的情况,该变化不调整中标总价。

④转移处置及责任划分:废旧催化剂混合物的相关转移处理手续由竞价人牵头办理,出售人配合。卸出后的废旧催化剂(含瓷球)经加水冷却后,由出售人采用铁桶包装,存放于出售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由竞价人自行提货。货物自出库起,竞价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负责该批物资的装卸、现场清理、转移及回收处置工作,落实合规运输、处置各项要求。上述装卸、现场清理、转移、回收处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因竞价人在上述环节违反法律法规、规范及危废管理要求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安全及环境法律责任,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注:本公告所称“竞价人”中标后于本合同项下称为“买受人”,二者为同一法律主体,本公告对竞价人的全部要求与责任均及于合同买受人。

工期要求:竞价人须在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接到出售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中标的货物全部合法合规提走。

提货地点:宝鸡市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价人2023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骗取中标行为等(提供诚信声明);

3.竞价人须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次处置的甲醇合成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50,危废代码为261-167-50,竞价人危废许可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该类别的处置资质;

4.竞价人须提供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运输方案(含路线、车辆、人员安排)、针对本次转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竞价人所在地为陕西省外的需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以危险废物转移日期为准),同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261-167-50)跨省转移的业绩至少2份(不同产废单位),需提供有效合同及其转移联单。

三、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

2.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账 号:1028028332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宝鸡分行

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名称须与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在竞价前交至出售人账户,缴纳时备注“废旧催化剂竞价项目保证金”,无论任何理由,报名截止时间前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活动。

4.竞价人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价等违法行为的,出售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5.竞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出售人订立合同或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质疑的,或对自己的报价反悔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出售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6.竞价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的竞价人,其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于其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竞价人违规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四、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14:30至2026年9月23日14:30;

2.报名资料:竞价人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及竞价函、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网(网址:http://****.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竞价人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提供报名资料交与出售人指定邮箱22****@****.com,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由于未按时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等竞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竞价人自负;

4.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917-***21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竞价人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参与竞价报名的视为完全认可并响应本公告内容。

五、竞价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5:30至2026年9月23日16:30。

竞价人在竞价开始前,先登录“***网”,点击进入“销售竞价室”,进行线上轮番报价,报价均为含税价。

六、竞价规则

1.竞价人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价人的后一次报价应当高于前一次报价,有步长(每次加价幅度)要求的,按步长进行加价,竞价期结束后,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本项目起拍单价22500元/吨(该单价为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单价,含废旧催化剂、瓷球及水,并非纯催化剂单价;中标总价=中标单价×上表列示总数量,为固定包干价,竞价时必须注意),步长为100元。竞价人须在规定竞价起止时间内进行报价,逾期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2.在报价截止前1分钟内,如有竞价人报价,系统会自动延长竞价时间3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最后三分钟内没有竞价人出价时,竞价结束。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先提交的最终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主要条款(买受人即本公告竞价人,二者为同一法律主体)

出售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买受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物资名称、数量、价款

序号

物资名称

厂家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废催化剂混合单价(元/吨)

废催化剂混合物总价(元)

1

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铜基催化剂

主要成分:CuO、ZnO、Al2O3

化学组成(以金属氧化物计wt%)

CuO≥54%、ZnO≥17%

79.5(干基)

66.25m³

堆密度:1.2kg/L

2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25)

江西省萍乡市华润化工填料有限公司

Al2O3≥75%

Fe2O3≤1%

MgO+CaO≤0.5%

Na2O+K20≤2.3%

4.5

3m³

堆密度:1.5kg/L

3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13)

1.8

1.2m³

堆密度:1.5kg/L

4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8)

12.63

8.42m³

堆密度:1.5kg/L

5

废旧甲醇合成塔瓷球(φ2)

5.25

3.5m³

堆密度:1.5kg/L

6

拉西环

4.5

5m³

堆密度:0.9kg/L

7

废旧催化剂含水量

15.99

含水率:20.11%

合计

124.17

①本项目执行固定价格,含13%增值税(由买受人付费,出售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价格为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含废旧催化剂、废旧瓷球及水)的整体打包总价,并非纯催化剂价格;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②本次为整体打包出售,按上表列示的总数量竞价,中标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格(总价包干,不因实际交付数量增减而调整)。该批物资的转移(交接)数量以出售人厂内过磅数量为准,过磅数量系废旧催化剂混合物的净重,仅用于双方交接确认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不作为价款结算依据。上表中废旧催化剂与废旧瓷球的数量系依据原始装填量及相关资料估算,实际卸出数量可能存在偏差,买受人已充分考虑损耗风险并自愿承担。

③卸出后的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将加水冷却,买受人办理转运手续时应充分考虑加水后总重量及含水率变化的情况,该变化不调整本合同固定总价。

第二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废旧催化剂混合物的相关转移处理手续由买受人牵头办理,出售人配合。卸出后的废旧催化剂(含瓷球)经加水冷却后,由出售人采用铁桶包装,存放于出售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由买受人自行提货。货物自出库起,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负责该批物资的装卸、现场清理、转移及回收处置工作,落实合规运输、处置各项要求。上述装卸、现场清理、转移、回收处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因买受人在上述环节违反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安全及环境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买受人委派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出售人厂区后,必须遵守出售人的规章制度,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分拣、装车、运输处理过程中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自身、出售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车辆在离厂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售人无关。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买受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因此衍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工期要求:装车工作由买受人完成,地点:出售人厂区指定位置 ;工期要求:买受人须在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接到出售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中标的货物全部合法合规提走。

第五条 付款方式:由买受人付费,当日提货,当日预付,预付金额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总价缴纳,先收款后发货,买受人缴纳全额货款后方能办理出厂手续。付款采用电汇方式。

第六条 现场清理:买受人转运废旧催化剂混合物时需按出售人要求将现场进行清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如果不是由于出售人原因而导致未按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出售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 每迟1天,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1%,延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的10%,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买受人按照合同继续提货的义务。超过30天未提取中标货物的,出售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八条 买受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向出售人提交合同总价的10%金额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出售人因买受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采用人民币,以电汇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至合同结束买卖双方无争议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买受人。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内,因买受人资质发生变化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处置合同中列出的危险废物,出售人有权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不免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扣除买受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出售人执叁份,买受人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业务全部终止日止或出售人对本合同所列项目再次竞价的结果确定日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第十三条 买受人承诺: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对出售人人员行贿,且买受人不存在如下情形,否则出售人有权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不免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各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的;

2、各级检察机关认定有行贿事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依法认定有行贿行为并作出处理的;

4、各级党委(党支书)、纪检监察机构对相关人员因在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供应等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受贿赂行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案件涉及的行贿企业、企业法人或者代理人;

5、经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该批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50,危废代码为261-167-50,合同签订后,出售人配合买受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买受人提供危废成分检测报告、接收单位贮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方式说明等资料;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转移。

2、卸出后的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将加水冷却,买受人办理转运手续时须充分考虑到加水后总重量增加的情况。

3、买受人向出售人提供的危废处理资质必须合法有效,资质范围内必须包含HW50(261-167-50)。

4、买受人在出售人项目现场装运废旧催化剂混合物时,双方相关人员共同监督装车过程,杜绝混装、夹带现象发生,买受人保证遵守出售人规定,服从出售人管理,杜绝二次污染。

5、买受人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负责,保证运输车辆完好,按照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方可转移。废旧催化剂混合物装车出厂后,所有权和责任归买受人所有,出售人不再对该批废物负责。买受人对废旧催化剂(含瓷球)运输转移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负全责。

6、按照国家对固废实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环保政策,买受人保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废旧催化剂混合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7、包装与赋码管理,本合同项下 HW50(261-167-50)废旧催化剂混合物(含废催化剂、瓷球及水)采用铁桶盛装并托盘组合包装,每托盘(4桶)为 1 个管理单元,经多层缠绕固定、整托称重赋码后,存放于出售人危险废物暂存库。该批废物在转移、运输及交接(流转)过程中禁止拆托;买受人在出售人厂内提货接收时,应核查托盘(管理单元)完整性及赋码标识,不得擅自拆托验收。如发生拆托(含拆除缠绕膜、拆分托盘单元)行为,原赋码管理单元失效,由责任方按属地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重新完成称重、赋码及标识设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环境责任由责任方承担。本条款不免除买受人对废物最终利用处置环节按国家环保标准开桶、加工及无害化处理的合同义务(详见第十四条第6款、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双方污染防治责任

1、出售人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具体运输处置时间,并提前48小时以上告知买受人。

2、出售人应提前告知买受人危废数量、材质及参数等信息。

3、买受人进入出售人现场应严格遵守出售人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4、出售人应根据废合成催化剂理化特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并统一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杜绝包装破损、泄漏、遗撒隐患,从源头规避转移途中环境风险。

5、买受人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遗失、泄漏,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泄漏、污染事故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负责装卸车和清理危险废物进入处置场地后的工作,且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因买受人处理不当导致的污染责任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八、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出售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买受人:

合同名称:

为保障安全,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权力、责任、义务和要求,落实各自法定安全责任,杜绝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安全协议。

1.出售人的权利、责任、义务

1.1 有责任将本公司涉及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相关安全要求告知买受人,必要时进行安全告知培训。

1.2有权检查买受人作业现场的违规和“三违”行为,有权要求买受人整改并依照规章制度对买受人进行考核。

1.3负责向买受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生产现场存在的风险、危险、危害因素等,要求和监督买受人制定遵守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2. 买受人的权利、责任、义务

2.1 买受人及其员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出售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出售人管理。

2.2应保证其作业人员合法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3 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所属员工正确使用或者佩戴。

2.4 在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依法实施紧急避险。

2.5 买受人人员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3. 附则

3.1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章制度,或双方再另行协商。

3.2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与合同一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或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九、联系方式

出售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17-***2003杨工 QQ2287656820(***网发布竞价公告,***平台勿扰,谢谢配合)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竞价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竞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竞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竞价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注册成立。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竞价销售项目) (项目编号: )的竞价招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务,并签署与本次竞价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竞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诚信声明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竞价人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因我单位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没有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和骗取中标行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竞价函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旧甲醇合成催化剂竞价销售项目(项目编码: )的全部内容,完全认可并响应本公告内容。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单位在此声明,报名资料中所有材料、证明、陈述等均是真实、准确的、有效的。如果发现有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竞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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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188/qkXZqKABni4p5U9X3im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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