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智慧停车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顺昌县智慧停车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6192615),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智能停车设备相关业绩 ”评分条款备注(2)“若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商,允许使用拟投入设备制造商的业绩,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设备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现咨询:若本项目投标人为停车场运营方,所提供的业绩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的业绩,且该业绩对应的项目中,运营方并非本项目投标人,该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本项目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智能停车设备相关业绩 ”条款中对于业绩认定以拟投入本项目且出具针对本项目设备授权书的设备制造商为主体,若提供的业绩属于该设备制造商,即便该业绩项目由其他运营方(非本项目投标人)实施,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智能停车设备相关业绩 ”评分条款备注(2)“若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商,允许使用拟投入设备制造商的业绩,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设备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与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中的备注(2)“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项目建设内容(1)无线路牙机技术参数”中需提供相关资料佐证的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按不满足(负偏离)处理。上述两条款均涉及路牙机,请问:若提供授权的制造商业绩,授权书出具方及技术佐证材料提供方为同一设备制造商?
回复:是。本招标项目若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商、招标文件相关评审项允许采用拟投入设备的设备制造商相关材料参与评审的,业绩材料、技术参数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材料均须由针对本项目出具设备授权书的同一设备制造商提供,且仅可使用该授权设备制造商资料,不得混用多家设备制造商材料。
问题3:招标文件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落款处“授权人”应填写什么?
回复: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名称;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名称。
问题4:是否允许一家设备制造商授权给多家投标人使用该制造商设备?
回复:不允许,否则相关评分项不予认定。
问题5: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认证证书”评分条款备注(2)“允许投标人提供拟投入系统开发商证书,但须同时提供系统开发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系统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中的系统开发商是否指的是拟投入设备的设备制造商?
回复:是。
问题6:若我公司当期应纳税额为零,已依法如实办理零申报,履行了纳税申报义务,并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零纳税证明(0纳税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的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投标人当期应纳税额为零并依法完成零申报的,其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零纳税证明(0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视为符合上述“缴纳税收的凭据”要求。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本答疑纪要(一)***平台(https://www.****.cn)、***平台(http://****.com)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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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顺昌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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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126/xlVEOaEBni4p5U9XTV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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