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告媒体、旅游经营、商业贸易于一体,多种业务相结合的国有企业。成立以来,通过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深度挖掘站车广告资源,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客站商贸服务品质,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网络遍布国内外。
一、招商项目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楼根圆柱LED电子屏广告经营权项目招商,此次招商项目设1个包件,****楼根圆柱LED电子屏广告媒体,共计4块,规格为5m×7m×2块、5m×3.5m×2块,面积共计105㎡。
二、招商方式及价格
***网上公开起价竞价招商方式,在满足本次招商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经营使用权人结果将以价高者得。经营期限3年,履约保证金150000元,阶梯价1000元/次。
1.中商后广告媒体设备(含车站旅客引导标识改造)的建设、安装、接电、用电、维护等一切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并承担所设置广告媒体的一切安全责任。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商人需将媒体完整交付于招商单位,媒体使用权归招商单位所有。
2.中商人可联系招商单位对现场进行调研勘察,中商人需确保按照招商单位要求设置广告媒体,建设施工不得影响车站正常运营。
三、媒体建设及技术要求
1.LED电子屏媒体设备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首年度无偿给予中商人15天媒体建设期。如因招商单位原因无法进场施工则顺延建设期,双方以实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时间进行确认;若中商方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以实际运营确认单为准开始计费。
2.LED电子屏媒体形式和技术标准要求。媒体形式和技术标准需满足招商单位及所属车站的相关要求。中商人负责拆除现有圆柱旅客引导标识,并按车站要求负责承担车站旅客引导标识的改造。
3.LED电子屏媒体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LED 电子屏媒体拟建设规格为:5m×7m×2块、5m×3.5m×2块;全彩 LED 屏;平均功耗(w/㎡)≤300,最终面积以媒体实际运营确认单为准
4.LED电子屏媒体设备安全技术要求。LED电子屏媒体设备应符合国家用电安全标准,具有用电安全保护功能,设备用电功率、额定电压与电流,符合客运车站现有的用电条件。
5.网络信息安全要求:LED电子屏媒体为单机版运营,***网。
四、经营期限:三年。
五、招商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商项目的质量,要求招商响应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1.招商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存续。
2.招商响应人近三年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不良记录。
参与竞价招商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200014163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逾期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取消招商响应人竞价资格。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
3.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6年8月1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招商响应金、电费等)。招商响应人与招商人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
4.招商响应单位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招商响应单位。
六、经营费用缴纳方式
经营权期限内采取“上打款一次性支付”原则进行支付,先付款后使用。若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期全额支付媒体租赁费,招商方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单位执行的招商项目且不得损坏。
七、不可抗力及其它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追究和赔偿要求。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发布的命令、规定、制度、办法、防控措施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规定、要求等,致使合同终止、中断或媒体占用情况,合同双方依据实际经营时间据时结算。
八、时间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8:00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月26日
竞 价 时 间:2026年10月27日 15:00
九、联系方式:
招商文件咨询电话:0471-***4915 联系人:杨星宇
招商程序咨询电话:138****4428 联系人:张文珉
***网上下载、查询:http://****.cn
开户行: 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60202150920001416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商响应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标前响应保证金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招商响应单位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9日8:00时前)。
招商信息咨询事宜联系电话:0471—2244915
由于招商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招商,已交纳过响应保证金的招商响应单位,需出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的交款凭证。
招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商响应单位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或未经招商单位同意修改招商响应文件的。
(2)存在串通竞商,或者严重影响招商纪律等违规行为的。
(3)以他人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竞商、中商的。
(4)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的。
(5)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缴纳经营费用的。
招商响应保证金交纳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招商文件)。
十、招商公告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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