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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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1903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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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绥芬****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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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1903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建发〔2026〕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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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人行道维修改造共15510平方米,****路****平方米、****路****平方米、****街****平方米、****街****平方米、****街****平方米、****街****平方米、****街****平方米、****路****平方米、南环路(衔接站前路)240平方米。2、车行道维修改造共11500平方米,****路****平方米、永安街-平安街-****街****平方米、站前路(衔接园区停车场)540平方米。3、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路灯更换、新装64盏、供热主管敷设约300米、场地平整及停车场12000平方米(现状保留3000平方米)、****广场翻新约3500平方米、铁路专线迁改2根。4、1903文创园区外围环境提升改造5450平方米,其中绿化衔接4800平方米,铺装衔接6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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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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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1903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6年10月 |
****中心 |
约1848.0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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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工程施工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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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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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20/owpQnqABLRKCxEZfBN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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