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安邦乡双合至兴胜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尖山区安邦乡双合至兴胜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6年第一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6〕188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尖山区安邦乡双合至兴胜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双交字〔2025〕8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46%、54% ,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概况:尖山区安邦乡双合至兴胜公路(Y801230502)提质改造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双合村正大门,向北沿旧路行进,沿途经过双合村过境段,****城主路交口处,路线全长1.154公里。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17处,路面标线69.24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
2.3计划工期: A1标段: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1月14日 ,缺陷责任期 1 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本标段为:A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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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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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尖山区安邦乡双合至兴胜公路(Y801230502)提质改造 |
719,271.9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5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若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本项年份要求,年份从成立时间起计算。
3.1.3业绩最低要求:无。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6年06月-2026年08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且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6年06月-2026年08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且无在岗项目。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 无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4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其中 1个标段。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 https://****.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尚无省级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采用技术标暗标盲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http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þ不组织进 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网”上的“***平台”***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开标地点:****中心(****路****号****楼)。
5.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7,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为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
(2)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
(3)B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http://****.gov.cn 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 ***网(http://****.gov.cn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网的“***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道****号
电 话:0469-***1075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469-***0158
招标代理:黑龙江创历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楼
邮 编:150100
项目负责人:肖悦
联 系 人:肖悦
电 话:189****8885
电子邮箱:49****@****.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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