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JL1105G260909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算)的批复》--黑市农字[202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5%、省级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标段名称:第二标段
2.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11个乡镇的39个村和1家农业企业,建设地点在嫩江市海江镇东风村、红塔村、红星村、金星村、长华村、五星村,科洛镇富民村,塔溪乡河北村、塔丰村、杨树村,伊拉哈镇兴隆村、永发村、展望村,白云乡青良村、群山村、宝山村、北源村,长福镇靠山村,霍龙门乡南街村、窝窝村、前屯村、霍龙门沟村,长江乡沿江村,双山镇蔡窑村、双兴村、青山村、展新村,前进镇东升村、繁荣村、联合村、前进村、文质村、新华村、永胜村、祯祥村、中原村,临江乡庆丰村、江南村、小石砬村,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嫩江农场塔溪分场,共11个乡镇的39个村和1个农业企业;
2.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亩,其中新建30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施工监理第二标段服务内容:海江镇金星村、五星村、东风村(施工第二标段);海江镇红塔村、红星村(施工第三标段);海江镇长华村(施工第四标段);伊拉哈镇展望村、兴隆村(施工第七标段);伊拉哈镇永发村(施工第八标段);长福镇靠山村、融通(施工第九标段);前进镇东升村、繁荣村、联合村、中原村(施工第十三标段);前进镇前进村、文质村(施工第十四标段);前进镇新华村(施工第十五标段);前进镇永胜村(施工第十六标段);前进镇祯祥村(施工第十七标段);临江乡江南村、庆丰村(施工第十八标段);临江乡小石砬子村(施工第十九标段);双山镇菜窑村、双兴村、青山村、展新村;长江乡沿江村(施工第二十标段)项目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共40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与本项目施工同步);
2.6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9招标控制价:857.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监理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监理机构人员(不允许一人多岗):
3.2.2.1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共7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2.2.3监理员:按照建设单位实际需求配备,并确保每个施工标段至少1人。(招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人员证件,按照承诺制原则评审)。
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增加人数不超32人,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2.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更换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具体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有关规定执行。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要求相关承诺,前述处罚期限届满、惩戒措施已依法解除或取消的,视为符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地点:****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址:****街****号
联系人:王维华
电话:0456-***10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颀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生创业园
项目负责人:冯佳莉
联系人:冯佳莉
电 话:0452-***3733
10.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11.受理投诉渠道
11.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平台后,***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1.2 线下投诉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街****号
电 话:0456-***411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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