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城郊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齐****城郊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克山发改审【2025】64号)批准建设,****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跨省补充耕地暂缓下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城郊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路部分)
2.2建设地点: ****城郊村
2.3工程规模: ①城西六、七、八队:共涉及水泥路面改造3条,其中路面宽度3.5m一条,长度404m,旧路路面宽度3.5m,改造为4m宽两条,长度1766m,全部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计8478㎡,盖板边沟1489m,石笼边沟61m等。②城西一、二队:共涉及水泥路面改造1条,路面宽度4m,长度148m,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共计592㎡。③城北五、六、七队:共涉及水泥路面改造1条,旧路路面宽度3.5m,改造宽度为4m,长度1069m,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计4767㎡,盖板边沟2063m。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12月 31日,总工期:9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5220-2020) 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 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 6602946.96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已根据建市【2020】94号⽂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以上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26年6月~2026年8月。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备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网-***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③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 ☑不要求)投标人具备业绩(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但作为打分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3.8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8.1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2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以“***平台”****.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3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htt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4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5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23年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网”(http://****.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8.7投标人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http://****.gov.cn)”点击首页“***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首次参与投标者,***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 9月28日 9时 00分。
6.3开标地点:齐****中心(建华****楼)。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平台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商务和技术文件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网(https://****.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建设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风险充份论证,结合企业自身能力,谨慎投标。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克山县
联系人:李嘉伟
联系电话:166****81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大街****号
联系人:孔德生
电 话:188****8696
电子邮箱:89****@****.com
项目负责人:孔德生
电 话:188****8696
10.投诉渠道
10.1线上渠道: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平台(网址:https://****.gov.cn,***网上提起投诉。
10.2线下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克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克山县政府2号院
电 话:0452-***3772
监督单位:克山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克山县****楼
电话:0452-***678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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