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公路运输框架服务(标段一)(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U228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公路运输框架服务(标段一)(二次)的招标人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公路运输框架服务(标段一)(二次)
招标范围:2026年沈阳化工糊树脂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涉及PVC糊树脂托盘、吨包、散装国内运输(门到门)。起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门到门运输。包含车辆调度、到厂提货、装卸作业配合、线路运输、在途监控、货物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单据交接、对账结算、保险理赔等全流程服务,同时需满足招标人运输时效、安全管控、合规运营等全部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运输线路及运输量(标段一):承接辽宁、吉林、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区运输,年发货量约7.47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服务地点:起运地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地为辽宁、吉林、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区,以运输委托单所载的收货地点为准。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
*评标规则:本项目按照经评审最低价法。
*定标原则:
①基本规则
本项目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投标人的报价排序。
②多个投标人最低价相同的处理
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相同,按以下顺序处理:
1)优先排除已中标人:本次项目为二次招标,本项目与原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公路运输框架服务(标段二)项目,项目编号:0747-2660SCCZU173为兼投不兼重项目。原0747-2660SCCZU173标段已确定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二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中标选取。若本次评标过程中,该单位入围有效评审名单或进入候选排序,将予以排除,不再纳入本次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
2)投票:排除后,若剩余并列最低价的投标人仍多于1个,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3. 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有13米及以上普货运输车辆≥15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牵引车与挂车组合的分体式车辆按1辆计算,须同时提供牵引车和挂车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自有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扫描件,分体式车辆按1辆计算,须同时提供牵引车和挂车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及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运输量不少于6万吨。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若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签订时间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业绩运输量以合同描述的数量作为评审依据;若合同未描述运输量,可提供发票、结算单据等有效佐证材料予以证明;若合同除运输量外其他内容不足以证明满足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若提供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扫描件:①框架协议②订单。业绩运输量以订单为准,如只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该业绩无效,如只提供订单,未提供该订单的框架协议,该业绩无效。若订单未描述运输量,可提供发票、结算单据等有效佐证材料予以证明;若框架协议及订单除运输量外其他内容不足以证明满足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网(****.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18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
(1) ***平台(****.com)进行注册;
(2) ***平台底部\平台服务\招标项目操作指南,下载并安装“中国中化投标管家”;
(3) 在投标管家“桌面”或“招采信息”菜单查看招标项目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具体操作可查阅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附件“投标管家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09 0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CA签章和加密***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市****路****号
联系人:赵亮
电话:138****6129
电子邮件:sy****@****.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王涵祺
电话:150****9935
电子邮件:wa****@****.com
项目负责人:王涵祺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2892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平台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章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纪委办公室,024****3831,SH****@****.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孟祥勇,010-****3272,mx****@****.com
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7条。
10.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平台(****.com)进行。
【2026-09-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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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80/FkEAi6ABni4p5U9XvNh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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