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6J5-FG090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中心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所需的U型钢板桩,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奉贤区、徐汇区和浦东新区境内,西起女儿泾/千步泾,东至徐浦大桥,涉及堤防长度约 109 千米,实施加高加固堤防 59.47 千米,堤身填筑 19.06万立方米,新建支河桥梁 2 座,改建水文站 1 座,新建防汛屋1900 平方米,新(改)建口门 4 座,新(改)****道****.48 万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 22.40 万平方米,配套防汛闸门及排口恢复、标志牌、堤防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4标工程涉及干流桩号范围为RⅦ3+983.76~RⅦ1+566.45,工程位于奉贤庄行镇。
2、采购范围:
U型钢板桩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出厂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运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成交响应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物资为U型钢板桩,暂定采购数量为80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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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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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型钢板桩 |
PU600*218.5*15.4*15m |
t |
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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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U型钢板桩 |
PU600*218.5*15.4*10m |
t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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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型钢板桩 |
PU600*218.5*15.4*18m |
t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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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t |
808 |
(1)注: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平台线上签署合同,若不能响应则视其成交资格无效。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成交后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及响应人双方确认的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采购人对合同数量有权进行调整,合同数量的增减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响应人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费用补偿或索赔的理由。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响应人供应物资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否则超过数量视为响应人对采购人的无偿赠予。
(3)综合单价:报价为到达上海市奉贤区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U型钢板桩的出厂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运输费(运输至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成交响应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次询比采购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供货期间综合单价不予以调整。
4、交货时间:
2026年11月15日-2027年5月31日。(实际供货数量及截止时间根据采购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
5、交货地点: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人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
6.1 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U型钢板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板桩》 (GB/T 20933-20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的规定。
6.2、响应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ISO45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标的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3防腐要求:桩顶以下5m、全面防腐;除锈要求:表面喷砂抛丸除锈、不低于Sa2.5级、表面粗糙度不小于70μm;防腐要求:底层采用环氧富锌底漆(厚度75μm),中层采用环氧树脂漆(厚度300μm),面层采用厚浆型环氧漆(厚度125μm),均采用环保型材料;钢板桩防腐处理前应清除焊渣、飞溅、毛刺等附着物,处理锐利的切割边缘,清洗油脂污物。
6.4、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每批次货物到场必须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且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响应人需赔偿采购人误工费等所有损失,若因响应人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响应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7、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8、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以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批次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响应人双方于当月25日前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响应人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财务挂账后90天内支付该批次的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按此比例批次批结。
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为对应实际发生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起点为最后一批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起,质保期为12个月,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45日内全部返还;在每批材料到货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U型钢板桩(规格型号为PU600)的检验报告1份。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第1条所列全部资格条件。
3、响应人应具有U型钢板桩(规格型号为PU600)的供货业绩2份,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至今),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产品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总金额、签字盖章页)。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
6、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安全纠纷或诉讼败诉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7、a.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 2026年10月19日17:0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平台”(网址为https://****.c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招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响应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地 址:****路****号
邮 编: 072750
分局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12-***0706
项目名称: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4标段项目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新叶村新光333号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永琪
电 话:175****4782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 176****4782
电子邮箱: 19****@****.com
九、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公司举报邮箱为:sj****@****.cn
公司举报电话:0971-***8178,0971-***8310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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