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电建河北院红寺堡柳泉 330kV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土建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PC-0208-26J6-FP0031)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红寺堡柳泉 330kV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土建施工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无
1.4采购项目概况:新建330kV升压站一座,主变2×360MVA,330kV出线1回,接入星塘750kV变电站。330kV升压站主变容量远期3×360MVA,本期2×360MVA;330kV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本期出线1回,远期1回;110kV采用单母线单元接线,本期出线8回,远期12回;35kV采用单母线单元接线,仅考虑带站用负荷和无功补偿,无出线负荷;每台主变压器35kV侧装设1组±60Mvar 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1.5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柳泉330kV升压站建设范****楼、水泵房、辅助用房、变压器基础和油池、防火墙、事故集油池、各类构支架及设备基础、电缆沟、供水系统、排水设施、水消防系统、钢结构安装、道路、围墙、大门、路灯、各类标线、标识标牌以及接地工程等。
2.2计划工期(工程)/交货期(货物)/服务期限(服务):计划2026年10月20日开工(具体以业主下发开工时间为准);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筑物及设备基础施工;2027年3月30日竣工。
2.3建设地点(工程)/交货地点(货物)/服务地点(服务):项目距红寺堡镇约22km,距吴忠市区45k。
2.4质量要求(工程)/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合格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提示:不分标段则写共分一个标段/标包,如需分标段/标包则具体写明,可列出分标列表)
2.6 其他补充(如有): 无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为正值。
(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处于关停状态,近3年无严重亏损。
(3)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欠缴、欠罚记录。
(4)投标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授信证明,资信状况良好。
3.1.3 业绩要求
(1)近5年内(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30kV及以****楼建筑施工业绩或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监理出具的完工证明),并能清晰体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内容及完工时间。
(3)不接受分包合同、联合体协议、意向协议等作为有效业绩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纠纷败诉记录。
(5)未被国家能源局、***网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市场禁入期限内。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2 其他要求: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获取文件结束时间17:0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 08时00分2026年9月24日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预计):2026年9月24日10时00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谈判地点:宁夏回****楼会议室。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杜晨昭
电 话: 0951-***6966
电子邮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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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63/gkcItKABni4p5U9XoI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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