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6J6-FG0773
因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网”(网址为https://****.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9月11日上午10:00***网登录“***平台”(网址为https://****.cn),***平台。***平台***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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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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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管 |
DN2400*2.5m长/根 |
米 |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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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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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平台线上逆向竞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为供应商将货物从供应地点运到采购人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产品落地的价格,其中包括了产品的材料价格、产品的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货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卸车由采购人负责)、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等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并考虑了国家及当地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货物预计供货起止时间为2026年09月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货物按买方要求分批进场,在供货合同签署后,买方提前3天电话或书面通知卖方货物进场计划,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非不可抗拒力的条件下必须3天内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施工现场(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东罗家营村周边)。采购人不组织运输道路踏勘,供应商需对运输道路自行踏勘,供应商因踏勘运输道路产生的费用自理,因材料运输出现的各种情况供应商应予以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水泥管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执行标准:
所有管材必须符合以下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23、《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201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4.2、产品规格与基本等级要求
接口形式:齐口,管口端面与管轴线垂直平齐。荷载等级:Ⅱ 级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出厂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90%,混凝土抗渗等级:≥P6。单节有效长度:2500mm,直径2.4m。最小设计壁厚:≥210mm,符合GB/T 11836-2023中Ⅱ级管对应规格要求
4.3、原材料质量要求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符合 GB 175 规定;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水泥。
骨料:细骨料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 2.3~3.0,符合 GB/T 14684;粗骨料采用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管壁厚度的 1/3,且不大于环筋净距的 3/4,符合 GB/T 14685。
钢筋:采用热轧带肋钢筋,性能符合 GB 1499.2 规定;钢筋骨架焊接成型,环筋间距均匀,骨架尺寸偏差符合国标要求,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20mm。
外加剂与掺合料:外加剂无钢筋腐蚀性,符合 GB 8076;粉煤灰掺合料不低于 GB/T 1596 规定的 Ⅱ 级。
4.4、外观质量要求
管体内外表面平整光洁,无蜂窝、塌落、露筋、空鼓、粘皮等缺陷;模具合缝处无漏浆、跑浆。
局部凹坑深度≤5mm,每平方米面积内凹坑总面积不超过 50cm²。
管体外表面无可见贯通裂缝;内表面允许有细微龟裂,裂缝宽度≤0.05mm。
齐口端面平整,无缺角、掉边、疏松层;管口边缘无毛刺、破损,端面垂直度满足尺寸偏差要求。
4.5、力学与抗渗性能要求
外压荷载性能:符合 GB/T 11836-2023 中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指标,裂缝荷载≥135kN/m,破坏荷载≥200kN/m;加载至裂缝荷载时,管体裂缝宽度≤0.20mm。
内水压力性能:检验压力≥0.10MPa,稳压 30min,管体无渗漏、无可见变形。
混凝土吸水率:≤7%。
5、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
6、评审确定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6.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6.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 5 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 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 5 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6.3本次采购在技术、商务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经开标评审后以总价最低为评审原则。
6.4推荐方式:排序推荐式
7、支付方式:
7.1材料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甲方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5日至次月1日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对账,对账无误,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手续,甲方凭单据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累计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材料供货完成并经买方与相关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供货进度等乙方违约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质量保证金退还不免除供方全程质保责任,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缺陷供方仍需全额承担维修赔偿。
成交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按照支付约定结算后,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成交供应商同意给予采购人12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7.3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贴息)。
8、报价担保:
8.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开具内容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第九项、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8.2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
8.3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平台将为供应商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竞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供应商的打款账户;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是银行保函,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开启前将保函原件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河北省衡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路街道新兴市场西市场口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联系人:徐金星,联系电话:157****11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均不予接受。
8.4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截止时间(或延长的竞价截止时间)后60日(含60日)内撤回其投标/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竞价截止时间(或延长的竞价截止时间)后60日(含60日)内收到采购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签署材料采购合同;
(3)签订采购合同时,响应人额外提出竞价文件未载明的附加条件。
9、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制作报价文件。
10、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项目的使用供货需求及因此导致的质量下降,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成交供应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1、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后,未按合同价格执行项目的使用供货需求,其报价担保采购人不予退还。
三、报价表
详见响应文件中报价表
四、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要求
1、竞价开始时间:2026 年09月07日 15: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09月10日 15:00
3、竞价截止时间:2026 年09月11日 10:00
4、超时竞价:报价截止前 20分钟,已报价供应商可进入超时竞价,如有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 30 分钟。
5、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5000.00元。
6、报价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部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办公室
地 址:****苑产业区(环外)****道****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9331937891/0534-***8405
电子邮箱:11****@****.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34-***8405
七、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534-***8450
竞价采购文件
一、报价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表格进行逐项填写报价,修改或自行制作表格进行报价将作为废标。
1.2报价总价中包含运输、包装、保险等费用,运费不单列。
1.3本次报价为线上报价,请严格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1.4上传的报价请一定仔细核对单价、总价、数量等数据。一旦提交,将不能更改,同时***网查阅。
1.5一旦供应商入围,价格将不能更改,双方将严格按照评审价格签订合同。入围供应商将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与更改付款方式。
1.6如果出现上传报价单与线上报价不一致,***平台报价为准,如果上传报价单附件低于线上报价,我公司有权进行最低价修正。
1.7若通知入围后不按要求签定合同或供货,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禁入”“永久禁入”处理。
(1)警告:列入供应商重点关注名录,要求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 (2)禁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3)永久禁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二、商务要求
2.1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有效期内的水泥管第三方检测报告每种材料至少一份。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必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相关查询截图信息)。
(3)供应商自2023年至今的水泥管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一个在80万元以上(需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2.2 交(提)货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部施工现场交货。卸车由采购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过程中,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出现不能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切责任和后果都由供货方承担。
2.3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乙方提供供货单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内信息应与本合同一致,否则视为非本合同物资予以拒收。
2.4 违约责任:
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3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1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并认可。
4.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12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5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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