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673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
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柴油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
站项目经理部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西安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5.2 开启程序
5.3 开启异议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8.2 不再询比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1、廉政责任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如交货期、是否熟悉山区供油保障、允许延长付款时长等)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如履约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运输保障、仓储条件及相关资质、售后服务承诺等)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673
一、询比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柴油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黄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电站距离武威市、兰州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35km和196km,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为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拟接入750kV武威变电站(拟建),***网,主要服务于新能源送出。电站装机容量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最大连续满发时间为6h,单机额定流量为84.62m³/s,额定水头478m。
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I级,次要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
本工程为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三个主要试验勘探洞开挖及初期支护工作,三个洞室具体参数如下:1#试验勘探洞全长1466.23m,沿线斜穿多条支沟,地形起伏较大,地表高程2030m~2385m。紧靠上下库连接公路布置,洞口高程2025.00m,洞内进厂高程1936.00m,平均坡度为6.07%,****城门洞型断面,净断面尺寸为7.00m×6.70m(宽×高),开挖尺寸为7.2×7m(宽×高)(Ⅲ类围岩)。2#试验勘探洞沿原设计施工的勘探洞通向引水隧洞,洞口高程2039.7m,洞内进厂高程2094m,全长1595.76m,平均坡度3.4%,2TD1+181.8m~2TD1+595.76m为全断面开挖段,****城门洞型断面,净断面尺寸4.7m×5.6m(宽×高),开挖尺寸为4.9×5.9m(宽×高)(Ⅲ类围岩)。3#试验勘探洞沿进厂交通洞轴线通向地下厂房右端下游侧墙,洞口位于下水库拦河坝下游150m处,进洞口底高程2012m,洞内进厂高程1918.06m,全长1921.59m,平均纵坡6.41%,****城门洞型断面,净断面尺寸8.9m×9.1m(宽×高),开挖尺寸为9.1×9.4m(宽×高)(Ⅲ类围岩)。
2、询比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施工所需柴油采购及其相应服务。
3、采购数量:本次询比采购柴油预估数量200吨,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吨 |
150 |
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指定位置 |
|
2 |
柴油 |
-10# |
吨 |
20 |
|
|
3 |
柴油 |
-20# |
吨 |
30 |
|
|
合计 |
200 |
注:询比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柴油发货时间以买方发货通知单(电话/微信/QQ)通知为准,按约定时间准时配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要求供应单位现场配置加油车,进入施工现场完成采购人施工设备加油。
5、交货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指定位置,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标准(不限于)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19147-2016/XG1-2018GB《车用柴油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的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的标准要求,不能对接触柴油的有关人员健康造成危害;同时必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的标准要求。
(3)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物资还应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产品应达到安全环境管理要求,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验证、运输、移交、保管的过程中,应按照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避免和消除产品对安全、环境造成影响。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流动配送服务满足使用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6.3服务方式:成交人须配备满足加油服务的流动式加油车及相应的服务人员(按国家要求持证),根据使用人的需求进行加油服务,加油枪应按国家计量要求进行检定,采购人有权对使用的油枪进行复检;流动加油车辆须手续完备,确保全天候响应使用人24小时用油需求,并按需及时调整车辆数量。供应方须全权负责办理流动加油车运输资质、牌照及有效行驶证等法定手续,严格执行地方管理规定,保障运营合法合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述柴油供应实施方案,并承诺所有实施投入费用均包含于响应报价中。
7、结算支付条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月后次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结算月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3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6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含),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8、验收与计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为计量单位,现场计量以施工现场每日实际过磅数量(当日流动加油车加油业务开始前-当日结束后过磅量)为结算数量。流动加油车自带加油枪且必须使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计量加油枪,进场后, 经使用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油。每次加完油料后以计量加油枪中计量表的数量经使用项目人员、使用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加油确认单中的升数量按照下列密度转化为“吨”重量与过磅净重进行核对;采购人具有对响应人加油枪提出校核的权利。
普通柴油(国VI标准)各型号密度值列表
|
型号 |
0# |
-10# |
-20# |
|
密度值(kg/m3) |
840 |
835 |
83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产品2023年至今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份;若为销售公司,须同时提供销售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响应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供应柴油的业绩,签订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主要信息页扫描件及对应合同一份发票扫描件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支撑资料,未提供支撑资料业绩无效)。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9月16日11:00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若报价税率不一致,则按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标。
1、当询比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询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询比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询比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网(http://****.cn)和阳光采购(https://****.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港兴****中心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6****6582
电子邮箱:75****@****.com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天桥村施工工地
联 系 人:晏齐南
电 话:187****0927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34****9162
电子邮箱:__****@****.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4672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北工程公司
2026年9月1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公告 |
|
1.2.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公告 |
|
1.1.4 |
询比采购名称 |
详见询比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公告 |
|
1.3.1 |
询比范围 |
详见询比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公告 |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比 |
详见询比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黄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武威市黄羊镇天桥村距施工现场8公里,建议响应人到现场调研踏勘;道路运输增加费用问题:响应人在谈判采购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询比采购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
|
1.10 |
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响应人提出澄清的 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11时00分前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 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前 |
|
2.3.1 |
对询比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16时00分前 |
|
3.2.3 |
报价要求 |
1、响应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询比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询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含税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按最新税率计算综合交货单价,即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1+税率)×(1+最新税率)。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化学品运输、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现场加油、维护、保养、安全、安检、管理等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2.1信息价 (1)响应时信息价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2026年8月15日24时起甘肃调整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公告表中0#柴油最高零售价8645元/吨;-10#柴油最高零售价9164元/吨,-20#柴油最高零售价9596元/吨。柴油牌号按当地加油站的调整变化在(0#,-10#,-20#的变化调整)。 (2)结算时信息价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公告表中送货当日对应型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执行,如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更新数据,则按最近近一期执行。 2.2固定浮动额:指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点响应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浮动额包含了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办理流动加油车法定行驶手续及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响应时固定浮动额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浮动额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3、柴油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 响应期:综合交货单价=P0;信息价=B0;固定浮动额=C,则P0=B0+C 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P,信息价=B,固定浮动额=C,则P=B+C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5、结算及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2)供应材料价款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1)买方于结算月后次月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结算月后三个月内支付结算款的35%。 2)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6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6、中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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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询比响应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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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询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点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1天),邮寄或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港兴****中心,收件人:王玉娟,联系电话:180****0293。 4、若无法提供询比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出账。 5、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响应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 6、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7、保证金办理退还联系人:王玉娟 联系电话:180****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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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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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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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文件内容按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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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全流程:在阳光采购按询比公告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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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阳光采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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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可编辑版 |
为方便评标,请各家响应人将可编辑版询比响应文件(word/excel版本,不超过100M)在投标管家——经济标附件中以压缩包形式予以上传,或在开标结束后发使用人电子邮箱。若可编辑版响应文件与PDF版响应文件不一致,以PDF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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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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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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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询比响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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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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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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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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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采用电子询比投 |
全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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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使用人现场不设置油库,成交人配备满足加油服务的流动式加油车及相应的服务人员,根据使用人的需求进行加油服务。加油枪应按国家计量要求进行检定,采购人有权对使用的油枪进行复检。 2、本采购文件若有争议,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签约合同与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允许有稍微不一致。 4、本采购项目若发现有瑕疵或经济性不佳时,采购人可终止本项采购。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使用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平台(https://****.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平台(https://****.cn)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平台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平台(https://****.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及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根据采购权限报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9)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响应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0)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1)采购文件其他相关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同时出现下列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下列顺序依次修正。
(1)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除外);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5)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柴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使用人):
卖方(成交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方古贤水利项目采购柴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信息价(元/吨) |
固定浮动额(上浮为+、下浮为-)(元/吨) |
综合交货单价(元/吨) |
合计总价(元) |
不含税 金额 |
备注 |
|
|
A |
(%) |
B0 |
C |
P0=B0+C |
F=A*P0 |
G=F/1.13 |
||||||
|
1 |
||||||||||||
|
2 |
||||||||||||
|
合计 |
||||||||||||
|
注:表中柴油的交货批次、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为买方采购阶段设计成果及预估值,仅供供应商响应报价时使用。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
1、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按最新税率计算综合交货单价,即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1+税率)×(1+最新税率)。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柴油分别配送项目施工现场各个工作面的综合单价(柴油出厂价、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设备费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现场加油服务、现场流动加油设备(含持证人员)、地方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1.1信息价
(1)响应时信息价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2026年8月15日24时起甘肃调整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公告表中0#柴油最高零售价8645元/吨;-10#柴油最高零售价9164元/吨,-20#柴油最高零售价9596元/吨。柴油牌号按当地加油站的调整变化在(0#,-10#,-20#的变化调整)。
(2)结算时信息价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公告表中送货当日对应型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执行,如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更新数据,则按最近近一期执行。投标报价时,此价格不得改动。
1.2固定浮动额C: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点响应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浮动额包含了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响应时固定浮动额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浮动额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1.3柴油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
响应时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P0=响应基准价B0+固定浮动额C
供应时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P=响应基准价B+固定浮动额C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2.1卖方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若经采购方外委检测不合格,则该批次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卖方须将该批次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且在2小时以内组织下一批货物到场,同时卖方需赔偿使用方所有损失。若因卖方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引发机械设备故障、现场设备及人员误工等问题,卖方须赔偿使用方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各类柴油必须满足《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车用柴油》(GB19147-2016/XG1-2018)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国VI标准要求。合同执行中,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2卖方在交货时,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和使用方要提供该批柴油出厂质量材质证明和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送买方及其指定的其他单位。
三、质量保证期
3.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6个月。
3.2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要求后立即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3 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四、存储数量
4.1卖方的现场柴油库存储备量需满足不少于15天的项目正常使用。
五、供货时间
5.1卖方应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工程完工,每次送货按照买方通知的时间准时送达。
5.2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卖方应根据买方前1天~2天内上报的“材料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且产品质量要符合买方施工要求。如因卖方原因导致流动配送加油不及时,影响买方工程顺利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设备配置及运输要求
6.1本项目不设固定油库,供应商提供带油枪计量的标准流动加油车(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现场配置最少1辆10吨流动加油车)及配套操作人员(流动加油车辆手续齐全,人员持证),能够满足使用人24小时的用油需求,并根据使用人需求及时调整流动加油车的数量。供应方负责办理流动加油车的相关手续,确保车辆具备运输资格、牌照和有效行驶证,并严格遵守地方相关管理要求,保证合法合规。加油车日常维修保养、年审、保险等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2卖方需按照使用人每日及每月需求数量,自行配置运油车和移动式加油车,卖方配置的车辆须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有车辆均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一切合法合规资质手续,同时每辆移动式加油车须配置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均有按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岗证、安全证及特种设备操作证),负责本项目施工区域设备加油的全部协调及保障工作,保证每天24小时不定点不定时油量供应服务。
6.3若卖方采用提供油罐车的方式用于项目部临时储存柴油,则须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包括:油罐车行驶证(提供所属权非供应商的租赁罐车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对应资质材料及合法租赁合同)。
6.4卖方加油车在燃油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5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并取得合法入户挂牌手续的车辆承担使用方燃油运输,严禁超载、超速行车或车辆带病上路。
6.6卖方在燃油运输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及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与使用方无关,使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及第三方连带责任及费用。
6.7卖方按使用方要求负责将柴油运抵需方工地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交货前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含税配送服务费(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即为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配送服务费(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建议卖方在报价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查勘,充分了解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价格已含因道路运输而增加的其他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七、计量、验收方式
7.1计量方式:单位按“吨”,现场计量以施工现场每日实际过磅数量(当日流动加油车加油业务开始前-当日结束后过磅量)为结算数量。流动加油车自带加油枪且必须使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计量加油枪,进场后,经使用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油。每次加完油料后以计量加油枪中计量表的数量经使用人项目部设备物资人员、使用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加油确认单中的升数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0号柴油密度0.84g/cm³,-10号柴油密度0.835g/cm³,-20号柴油密度0.83g/cm³,转化为“吨”重量与过磅净重进行核对。
7.2油品到场验收
(1)卖方供货油车每次到达使用方施工区域时,必须通知使用方人员到场对油品进行初步验收并取样,取样时应标识密封经双方确认后由使用方带走,以备对油品质量进行查验,样品留存时间为1个月。通过目测观察,油样应当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水痕迹、无浮悬物,再参考油温和窗外温度,用密度计测量,如在柴油指标允许范围,并且油样无浓烈刺激气味,则可以初步认定油品基本合格。
(2)加油车在加油服务过程中,使用方随时对所加燃油不定期再次进行抽样确认留存,样品留存时间为1个月;使用方卖方燃油每次到达时和现场配送加油服务时留存的燃油样品,将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送当地质量监督局进行油品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燃油取样,不免除卖方燃油质量保证的责任和义务,如卖方提供的燃油由于质量问题造成项目工地机械设备损坏,经检验是由于燃油质量问题造成的,卖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及造成全部损失,使用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赔偿义务。
(4)加油前卖方向使用方提供有效的加油设备计量检测报告,如果卖方对计量设备的计量造假,一经发现,使用方除重新对计量设备进行校核外,同时对卖方处以5万元每次罚款警告并追缴因计量设备原因造成相应的损失,均从结算中予以扣除。
(5)如使用方对燃油质量有异议时,应在供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使用方以传真或电话等通信方式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不合格燃油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使用方工期延误等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7.3买方对卖方所供油料及计量表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量筒、量杯核对计量升数,油品不定期封存等。买方对卖方计量加油机计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或通过地方技术监督局鉴定解决。如买方发现卖方使用非法手段造成计量出现误差时,应根据检测的误差比例一次性补齐自开始供应至发现之日所供油量的差量给买方,同时买方保留起诉的权力。
八、结算、开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先货后款方式,无预付款项,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合同生效后,乙方须按约定交货地点及时间交付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收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于每月25日与甲方人员办理结算流程。甲方在完成结算审核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后,结算月次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结算月后第3个月支付当期期结算款的3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不超过1年(含1年)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
9.1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缴纳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或者提供由卖方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取得保函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保函的受益人为买方。
9.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供货结束之前一直有效,有效期提前需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9.3履约担保返还: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一次性退还。
9.4履约担保因卖方原因导致供应货物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9.5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扣除,且卖方须按合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补足履约担保。
9.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不予退还履约担保。
9.6.1卖方发生第十条所列的违约责任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9.6.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报价承诺。
9.7履约担保退还与否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9.7办理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0.1若卖方所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10.2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买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10.3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买方对卖方综合考察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成的直(间)接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卖方无条件接受;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10.4卖方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和职责,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
10.5赔偿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0.6卖方有腐败行为的,按相应法规执行。
10.7卖方对赔偿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出,买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能影响合同项下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
十一、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1.2 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卖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 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4 买方/业主/监理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5 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6卖方负责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手续,买方给予配合。
十二、缺陷索赔
12.1 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就柴油质量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的索赔,由此部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2.2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须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12.3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2.4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2.5 卖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
12.6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4日内卖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14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三、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受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暴风雪、雷击、叛乱、破坏、动乱以及买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均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时,受影响方应及时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提供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可根据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做出处理。
十四、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14.2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买方公司总部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4.3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执行,合同双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合同的终止
15.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5.2.2.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15.2.3.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况,买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如果卖方不能按时提供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技术文件。
(4)如果卖方货物检验或试验不合格。
15.2.4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
15.2.5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其他约定
16.1若业主将柴油列入甲控后,使用方与卖方解除该合同,卖方应立即停止供应,并配合处理相关结算事宜。已履行部分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原合同中未履行部分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完成已供货结算及资料移交,买方保留追究已交付货物质量问题的权利。本条款不影响此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控实施后,如卖方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买方应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对于甲控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16.2卖方应提供至少1辆自有或租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PDF版扫描件)10吨及以上加油罐车及人员的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车辆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明等。
16.3卖方若改变合同中指定开户银行、账号时,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书面答复。
16.4卖方所供应的柴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品牌一致,否则买方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卖方必须向买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16.5所提供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要求,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
16.6所提供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或保管过程中所必须的包装物应符合安全和环保、产品性能要求,包装物及有毒、有害剩余物资的回收由卖方和买方根据具体情况和约定执行。
16.7在供应过程中卖方出现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应不及时,则买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组织供应,产生差价部分由卖方负责补偿。
16.8卖方供货签收只能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其它人员的签收买方一概不予认可,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16.9买方货物供应数量若发生变化,卖方不得因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要求调整合同单价。
16.10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一方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改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6.11凡是买方或卖方当地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16.12本合同工期为预计工期,最终以实际开工和完工为准。如因国家政策的改变或业主的原因而致使本工程无法进行或停工等情况,由此引起的问题卖方不得向买方索赔。
16.13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与分包。
十七、其 他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现行规定协商解决。
17.2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所有条款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均无任何疑义;本合同在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注:本合同条款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合同谈判结果进行适当修改。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询比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卖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保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本采购合同中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受托人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构成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商业秘密
l.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其他被甲方列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数据、图纸、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以及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战略规划、经营方针、投资意向、商业计划、投融资数据、市场分析、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和数据、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资料等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商业秘密的范畴。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因身份、职务、职业或专业技术关系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乙方机构或人员。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l.保密义务人应采取完善措施对甲方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并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可能是全部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乙方应确保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乙方有关人员(包括该人员在退出项目或离职之后)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乙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以及所有乙方保留或控制的该文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摘要交还公司;同时,乙方应销毁与已交回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不得保留复印件或以任何方式留存信息。
5.乙方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保密义务人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商业秘密已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开信息;乙方是否完成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l.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总价1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该事件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及甲方因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
2.主合同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署的主合同。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对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代理人和雇员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按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执行。
第七条双方确认
l.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保密义务人只能为实现主合同目的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不作任何他用。
3.主合同价款已包含保密义务人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l.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保密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永久持续有效,不因主合同效力终止而终止;此前签署的其他有关保密协议不因本协议生效而发生任何效力变化。
2.本协议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 乙方:
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保函编号:
履约保函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接受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投标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产品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30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招标人和投标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和见索即付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673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
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柴油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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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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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产品2023年至今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份;若为销售公司,须同时提供销售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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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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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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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响应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供应柴油的业绩,签订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主要信息页扫描件及对应合同一份发票扫描件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支撑资料,未提供支撑资料业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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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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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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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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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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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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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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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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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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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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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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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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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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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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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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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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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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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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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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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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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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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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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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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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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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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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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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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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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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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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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参加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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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仓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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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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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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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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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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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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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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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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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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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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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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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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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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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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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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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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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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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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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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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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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货商质量管理体系证证书复印件
3、供货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4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货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货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授权书(格式)
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 (询比采购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询比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比采购共同和分别承担询比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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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 数量(吨) |
综合单价 P0 |
合计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150 |
|||
|
2 |
柴油 |
-10# |
30 |
|||
|
2 |
柴油 |
-20# |
20 |
|||
|
合计 |
200 |
|||||
|
总计 |
小写: 大写: |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
||||
|
税率(%) |
% |
|||||
|
交货地点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指定位置范围内流动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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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单价计算表 单位:万元/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信息价 (万元/吨) |
固定浮动额(上浮为+、下浮为-) (万元/吨) |
综合交货单价 (万元/吨) |
备注 |
|
A |
B0 |
C |
P0=B0+C |
|||||
|
1 |
柴油 |
0# |
t |
150 |
0.8645 |
|||
|
2 |
柴油 |
-10# |
t |
30 |
0.9164 |
|||
|
3 |
柴油 |
-20# |
t |
20 |
0.9596 |
注:1、询比响应人应根据询比文件所列的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响应人应详细说明。
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询比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并经合同约定扣减后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综合交货单价为到工地指定供油点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化学品运输、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现场加油、维护、保养、安全、安检、管理等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4.1信息价
4.1.1响应时信息价:BO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2026年8月15日24时起甘肃调整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公告表中0#柴油最高零售价8645元/吨;-10#柴油最高零售价9164元/吨,-20#柴油最高零售价9596元/吨。柴油牌号按当地加油站的调整变化在(0#,-10#,-20#的变化调整)。投标报价时,此价格不得改动。
4.1.2结算时信息价:B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gov.c)首页-政府定价-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发布的公告表中送货当日对应型号柴油上/下调后零售价执行,如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更新数据,则按最近一期执行。
4.2固定浮动额C: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点响应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浮动额包含了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配送至用油设备的车辆油耗与维修、驾驶员、押运员人工成本、完成工地范围内流动加油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响应时固定浮动额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浮动额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4.3柴油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
响应时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P0=响应基准价B0+固定浮动额C
供应时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为:综合单价P=响应基准价B+固定浮动额C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
2、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如交货期、是否熟悉山区供油保障、允许延长付款时长等)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如履约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运输保障、仓储条件及相关资质、售后服务承诺等)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吨 |
150 |
预计开始供货时间为2026年9月 |
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工地范围内流动配送 |
|
|
2 |
柴油 |
-10# |
吨 |
30 |
|||
|
3 |
柴油 |
-20# |
吨 |
20 |
|||
|
合计 |
200 |
||||||
注:以上暂估数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询比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收,不得因此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
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一、技术要求
1.卖方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各项标准必须满足买方要求,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其他标准:卖方提供的油品质量:达到“国VI”环保排放要求。
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柴油到货后买方将进行抽样检验。在验收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机构检验和仲裁。
4、数量验收:单位按“吨”,现场计量以施工现场每日实际过磅数量(当日流动加油车加油业务开始前-当日结束后过磅量)为结算数量。流动加油车自带加油枪且必须使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计量加油枪,进场后,经使用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油。每次加完油料后以计量加油枪中计量表的数量经使用人项目部设备物资人员、使用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加油确认单中的升数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0号柴油密度0.84g/ml,-10号柴油密度0.835g/ml,-20号柴油密度0.83g/ml,转化为“吨”重量与过磅净重进行复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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