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6J6-FG0789
因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南陵县许镇奎湖 100MW 渔光互补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地脚螺栓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递交报价文件,同时在线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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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重量(kg/套) |
数量(套) |
总重(kg)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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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脚螺栓 |
4 M24 |
23.4 |
56 |
1310.4 |
每套地脚螺栓包含4根地脚螺栓及配套螺母、垫片、锚板等。最终验收理论重量以排产通知附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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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脚螺栓 |
4 M30 |
42.7 |
116 |
49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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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脚螺栓 |
4 M36 |
70.0 |
108 |
7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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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脚螺栓 |
4 M42 |
113.0 |
28 |
3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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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脚螺栓 |
4 M48 |
167.9 |
20 |
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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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脚螺栓 |
4 M56 |
256.8 |
8 |
20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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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脚螺栓 |
4 M64 |
383.7 |
8 |
3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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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计(kg) |
254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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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总价及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检验费、加工制作费、运输保险费、装运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所有风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发票全部要求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供应商在成交后应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提供用以满足原材料材质检测的原材,具体数量满足检验批与国标检测标准。
2、交货期:初步计划2026年10月上旬,具体到货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交货期等信息)为准。供应商自接到排产通知单后10天完成生产并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1 供应商在收到供货计划后,须按照供货通知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按逾期货物合同价1%/天 支付违约金。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供应商应予配合催、发货,确保提前供货,响应采购人生产需求。在项目收尾阶段的少量补货,供货方须予以配合。
2.2 供应商按采购人下达的排产通知单及最终排产附图进行生产。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超产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奎湖100MW渔光互补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乡道运输道路的影响和人员车辆安全,卸货地点如有多处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3.1 供应商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2 供应商车辆人员进入采购人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司机必须遵守采购人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供应商必须为车辆和驾驶人员购买保险,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采购人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质量标准:
4.1 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图纸及初步设计要求(详见附件1:杆塔一览图;附件2:初步设计报告-架空线路部分)。
4.2 地脚螺栓采用Q355(5.6级),所有构件(埋入混凝土中的除外)采用热镀锌防腐,地脚螺栓的镀锌段应完整覆盖全部外露螺纹。为确保分界处安全,镀锌长度应从螺栓端部(螺纹起始处)起算,向无螺纹段延伸不少于 2倍螺栓公称直径(2d)。紧固件镀锌层最小平均厚度50um,最小局部厚度40um。
4.3 供应商保证产品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产品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行业及采购人要求,产品在投入使用前采购人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将所有批次的产品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一律承担。
4.4 计量方式:货物验收按实际过磅重量计量,计量单位为:吨。若货物过磅总重超出理论总重,按理论重量结算;若低于理论总重,且低于国标允许的负偏差范围,甲方有权拒收或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扣罚。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后,如有数量、规格与最终排产通知附图不符,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5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下达的排产通知单向采购人提供生产本标的物所需的主要材料、外协件等采购合同证明,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排产计划。
4.6 地脚螺栓材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提供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纸质版一式四份(质量证明资料应为原件,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检验公章)。其他未明确且必须提供的资料一式四份;如需增加资料份数另行通知,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7 产品进场时必须随车携带上述资料,若未携带资料或资料不全,将不予接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4.8 包装标识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交货时每种材料、每件包装上都需带有标牌(标牌上需清晰显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等主要信息)。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原则:确保货物在陆运、海运、装卸车船、存放过程中,包装不破损;能有效保护其中货物不受损、不丢失;易于吊装、运输、堆放:包装物不回收。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 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所供产品与营业范围相符,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2 响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履约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6、付款方式:
6.1 结算方式: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所确定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对应单价为准。
6.2 付款方式:
1)本合同内的所有货款结算,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由供货方贴息)支付货款。
供应商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供应商也不能委托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采购人产生税务风险,造成采购人税款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供应商以收到采购人支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2)本次材料采购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采购人所需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双方验收确认无误,即可办理结算。采购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供应商每月10日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采购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办理《材料结算单》。
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采购人当期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对应财务收据,同步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无欠税证明,采购人收到相关文件后90个自然日内支付供应商相应结算金额70%的货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后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结算、付款相关条款不接受有商务偏离)
7、报价有效期:90天。
三、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文件。
2、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可下载竞价采购文件:
2.1 上传竞价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2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下载竞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以上两个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响应担保:
3.1 形式:保证金或保函
3.2 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3.3 采用保证金的,在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平台分配的指定收款虚拟账户(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处理。
3.4 采用保函的,必须是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函,保函原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可邮寄)至如下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芜湖飞达工贸院内中电建南陵县许镇奎湖 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76****9178。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处理。
3.5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3.6 保证金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直到报价有效期满后90天止。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文件。
(3)成交供应商经查验不具备该项目所需的供货能力。
3.8 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退还。
四、竞价采购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报价文***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完成后才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评审(供应商应预留出足够的报价文件上传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成为认证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合同签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认证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影响合同签订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平台使用***平台客服,网站首页-****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5、响应人报价时文件提交清单: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响应保证金(加盖公章);
4)报价承诺(加盖公章);
5)货物报价表(加盖公章);
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加盖公章);
8)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6、推荐方式采用首备选式。
7、如果各报价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南陵县许镇奎湖 100MW 渔光互补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芜湖飞达工贸有限公司院内中国电建市政南陵光伏项目部
邮 编:241300
联系人:刘红池
电 话:176****1889
邮 箱:__****@****.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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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63/MkFDiqABni4p5U9XE5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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