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一)
\n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886
\n各潜在投标人:
\n现就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n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至少须提供钢筋生产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商、沥青生产制造商、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修改为“3.5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至少须提供钢筋生产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商、沥青生产制造商的授权”。
\n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补充“其中:在投标阶段,光圆钢筋(任一型号)、带肋钢筋(任一型号)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或其最新规范提供的检测报告均予以认可;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I-D)改性沥青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或其最新规范提供的检测报告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来执行。”。
\n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n4.其他内容不变。
\n \n \n招 标 人:广西东延路通投资有限公司
\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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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61/mj9pe6ABni4p5U9XiD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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