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条件
本公开招标项目已按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某部沥青路面修复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该项目依据现场条件、技术要求实施。(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
2.3招标项目(标段)最高投标限价:656226.75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服务内容。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4保证金追溯要求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供应商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5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对予以赔偿。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
(2)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2026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8(1)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网(***网:http://****.mi1.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系统登录截图)。
3.9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主要(分管)领导及招标项目(标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
(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报名者,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2:59时,下午 16:30 时至 19:30 时,线上报名,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函(***网站截图及承诺函);6.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2发售方式:***平台(https://www.****.com)报名审核后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0时00分开始,2026年11月3日10时30分截止。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投标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
8.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平台》(https://www.****.com)、《***网》(www.****.mi.cn)上发布。
9.特别告知:
所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外出及私自留存,根据甲方需求派驻人员现地作业。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陈助理
联系电话:181****0924/15628229584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80****5739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女生 0991-***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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