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化工区海塘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563306)
本招标项目化工区海塘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金山区漕泾镇,实施内容包括保滩坝维修加固、防浪墙维修加固及堤顶路面维修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商品混凝土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3项目工期:175天
2.4项目地址:上海市金山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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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本合同开始结算支付后,招标人中标人双方以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招标人审核中标人上月实际供应合格的材料数量进行确认。审核确认后按照当期结算量的80%予以支付。
(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完成最终结算单,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95 %。
(3)通过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后,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货款总额的 97 %。
(4)工程质量保修期后(供货完成 1 年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3% 尾款。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采购量确认单及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
保证金形式:优先收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收取。
履约担保期限:
(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1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
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
(1)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全部的约定内容后,招标人核对履约保证金使用情况,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中标人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索赔。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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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9月04日14时50分至 2026 年09月09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三链”***平台(网址:https://****.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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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36/zgUua6ABLRKCxEZf5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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