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SCFA00000113120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
1.2 采购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 来源业主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段位于湖南省南部,线路整体为东西走向,项目起于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蔓池村附近,与许广高速衡武段相交,往西经永州市新田县大坪塘镇、新圩镇、****城和宁远县鲤溪镇、柏家坪镇,止于永州市宁远县清水桥镇与二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58.048km。 本项目为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K40+940-K54+000段,全长13.06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皮卡车延期租赁2台 。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实际设备退场之日 。
2.3 服务地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总包部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根据合同约定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办理相关结算后 90 天内支付 100 %款项。如甲方因业主资金拨付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资金困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资金情况调整当期支付比例,对于延期支付乙方合同租金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4.2履约担保: 无。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贵州巨擘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注册资金500万,一般纳税人。
推荐理由: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
采购清单变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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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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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月) |
不含税单价(元/月*台) |
不含税金额(元) |
使用时间(月) |
不含税单价(元/月*台) |
不含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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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西五十铃 |
1 |
20 |
8800 |
176000 |
24 |
8800 |
211200 |
|
|
2 |
长城风骏 |
1 |
20 |
8800 |
176000 |
24 |
8800 |
211200 |
|
|
不含税合计(元) |
352000 |
422400 |
|||||||
|
9%增值税(元) |
31680 |
3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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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元) |
383680 |
4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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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后量价比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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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期限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二公局隧道公司
举报电话: 183****8334
举报邮箱: 78****@****.com
8. 其他
无 。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冯继康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鲤溪镇
邮政编码: 425614
联 系 人: 冯继康
电 话: 19268007407
电子邮件: 15****@****.com
2026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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