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改善项目围挡
询比采购公告
中***网改善项目围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网交通改善工程SG-1标项目经理部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697308 。
1.3 采购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网交通改善工程SG-1标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来源业主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网改善工程项目由原位扩建段、新建段组成。其中原位扩建段起自延安北收费站出口平交口向北将既有金延安路改建为四车道;新建段路线位于金延安景区停车场南侧新建双向四车道道路向东上跨西延高速,继续向东跨越延河,向南下穿G341和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河庄坪立交连接线后终止延大路。路线全长3.083Km。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围挡 |
1.8*2m |
米 |
4075 |
2026.9.31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项目施工全线) |
|
2 |
围挡 |
2.5*2m |
米 |
860 |
2026.9.31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项目施工全线) |
|
3 |
围挡 |
2.5*3.2m |
米 |
100 |
2026.9.31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项目施工全线) |
2.1 采购范围: 围挡 。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日至完工 。
2.3 交货地点: ***网改善项目 。
2.4 物资质量标准:
1、围挡(1.8*2m):1.8*2小草围挡可移动拆装,带斜拉撑,方管25*25*0.4,彩钢板0.27,立柱75*75*0.7基础固定采用埋入式立柱或背面钢结构件拉杆:钢筋焊接紧固。
2、围挡(2.5*2m):高2.5*2小草围挡,带斜拉撑,彩钢板0.27,方管30*30*0.7,立柱80*80*1.0基础固定采用埋入式立柱或背面钢结构件拉杆:钢筋焊接紧固。
3、围挡(2.5*3.2m):带斜拉撑,太阳能灯。大立柱为:250*170*1mm:底板350*250*4.5mm:小立柱:30*55*1mm:版面480*0.5mm白色彩钢板:底部深灰色板为400*0.5彩钢板:大立柱斜撑为40*40*1.0mm角铁:暗柱斜撑为30*30*1.0mm角铁:厚度允许0.05的下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 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三年的相关业绩 。
(4)信誉要求: 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其他要求: 所提供的货物属依法成立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询价及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符合国家、地方的现行标准及采购方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及业主、监理对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的特殊要求,当以上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最高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1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40 %款项、6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60 %款项、9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75%款项、剩余的18%款项待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0日内支付。(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法务纪检部
举报电话: 0731-****3999
举报邮箱: /
12.其他
/ 。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网改善项目部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地 址: /
邮政编码: 716000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李浩 联 系 人: /
电 话: 156****2300 电 话: /
电子邮件: 73****@****.com 电子邮件: /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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