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项目经理部
钢轨存储服务采购公告
(方案编号:FWFA00000117180)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轨存储服务采购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与 5 ****中心区外围扣成环线,起到了环线的作用。4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主要串联了西南教育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建华商圈、建北居住组团及高营居住组团等客流集散点。本工程线路全长约22.432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 1163.3m。
2.2项目工期:2024年8月01日~2027年3月30日,共计32个月
2.3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路****号****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项目经理部
三、情形及说明
3.1其他需说明情况
项目钢轨运输存储服务采购通过中交供应链系统公开招标,因原合同约定的超期存储额度已无法覆盖现场实际超期存储需求,本次拟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采购钢轨存储服务。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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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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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轨存储服务 |
/ |
吨*天 |
240000 |
根据实际分批进场 |
石家庄地铁4号线沿线站点 |
国家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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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0000 |
4.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21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结算价款5%的违约金。
4.3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90天内支付该批次结算金额的97%货款,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及合同终止协议后两个月内无息返还。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上海国辉大型物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装卸服务(除危险品);起重吊装服务;普通设备安装;建筑设备安装;叉车及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道路货物运输。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飞
电 话:152****1299
电 子 邮 箱:93****@****.com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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