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交工后回淤观测项目电子警戒技术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交工后回淤观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2023 年 12 月,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连接连云港区的航道(外航道内段、外航道外段)满足 30 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连接徐圩港区的航道(徐圩航道、外航道外段)满足 30 万吨级原油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但还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家对连云港港的新定位、新要求,需要对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进行改扩建,提升航道通航保障能力,包括拓宽外航道内段、庙岭航道、内航道,适当增深外航道内段,满足 7 万吨级集装箱船全潮双向通航,兼顾 40 万吨散货船、20 万吨级集装箱乘潮单向通航;适当增深徐圩航道,30 万吨级油船人工锚位由 1 个扩建到 2 个,增设徐圩航道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满足徐圩港区 2 个原油泊位同时运行需要。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测量船舶在连云港水域进行水下地形测量作业的电子警戒技术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具有电子警戒技术服务、安全服务等相关业绩。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供应商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报价。
3.5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6 年9月 21 日 11 时00分至 2026 年9月24日 11时00分。
4.2 询价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n),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月 30 日16时00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将响应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1-****1456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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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36/QpzowaABMqitpwL5pOQ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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