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碎石公开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713935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碎石公开直接采购 。
1.2 采购人: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 。
1.4 采购项目概况: 西安至永寿高速改扩建LJ-1标项目起讫桩号为K1683+800.000~K1686+591.100,路线全长2.791公里,标段内设置六村堡枢纽互通立交1座。合同工期32个月。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防排水工程、拆除工程、修缮工程、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全线桥梁共计9座,大桥451.8m/3座,小桥16m/1座,匝道桥2295.976m/7座;其中六村堡枢纽立交A、B匝道桥梁段沿用既有工程,维持单向双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保持10.00米不变,仅对路基部分实施改建;E、H匝道原路基宽度8.50米,本次改扩建采用完全利用方案;C、D、F、G四条匝道既有路基宽度均为8.50米,本次改扩建分别采用移位新建、拆除新建、拼宽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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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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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石 |
5-10mm |
吨 |
1961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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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碎石 |
10-20mm |
吨 |
5885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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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961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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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809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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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质量验收合格的过磅数量为准。2、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整。3、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4、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满足业主碎石厂家入围要求: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礼泉方山建材有限公司。 天然碎石:Ⅱ类,碎石压碎指标≤20%。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试验质量损失值≤8%;吸水率≤2.0%;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10%;含泥量≤1.0%;满足GB/T 14685-2022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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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货期: 预计2026年11月至2029年2月,实际开始与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乐华二路与瀛洲一街交叉口东侧拌合站 。
2.4 物资质量标准: GB/T 14685-2022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验收方式:材料数量以招标方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材料验收以过磅方式进行验收,磅差在±3‰以内以现场过磅数量为准。超过±3‰则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卸货地较近的公磅处进行),收货数量以第三方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与复磅数量偏差较大方承担。项目试验室对到场碎石进行含水率抽检,含水率如超出1%,对1%以外数量进行扣除(碎石含水率≤1%)。
4.2结算方式: ①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②甲乙双方每月15日结算一次,甲方按照双方核对确认供货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③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4.3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票据期限不超8个月)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③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60天内支付60 %款项、 120天内支付至 9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导致甲方无法完全履行或被迫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及时协商后续事宜处理。
4.4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4.5质量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且,乙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4.6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陕西鼎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具备采购人要求碎石厂家销售资质授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
推荐理由:项目碎石2026年8***网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供应商其中一家被列入管控名单,无法定标,已进行流标处理。为加快采购流程,现需与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鼎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直接采购方式重新进行采购。
采购清单:(列出采购的清单、单价、数量、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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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1 |
碎石 |
5-10mm |
吨 |
19618.211 |
51.33 |
1006952.42 |
58 |
1137856.24 |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58854.63 |
55.31 |
3255233.96 |
62.5 |
3678414.38 |
|
|
3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9618.211 |
52.21 |
1024313.67 |
59 |
1157474.45 |
|
|
合计 |
吨 |
98091.052 |
5286500.04 |
597374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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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期限
2026 年 10 月 14 日11:30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11:30。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举报电话:187****0776
举报邮箱:18****@****.com
8. 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北双凤村西三环北段79号
邮政编码: 710016
联 系 人: 汪海龙
电 话: 136****1329
电子邮件: ****.com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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