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邀请书
各框架协议单位:
景宁235国道项目已具备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景宁235国道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2780。
1.3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白大线与现状235国道交叉口,与现状235国道顺接,对现状桥梁拆除重建后,设置隧道穿越山体,随后线位跨过老路和北溪,于道班房东侧与溧宁高速公路东坑互通A匝道延伸段(本次J匝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进行交通转换,随后路线设置桥梁跨越白鹤水库,经发隆、沿何村北面展线,设林山隧道至林山,设小燕特长隧道(约4352m,其中景宁段881.8m)至景泰交界处,顺接泰顺段小燕隧道,终点县界桩号K6+978.117,路线全长6.978公里。全线设置桥梁(包含互通主线桥)1630.8米/6座,其中大桥1564.8米/5座(其中罗坑大桥桥长261m,最大墩高67m,单跨最大跨径80m连续刚构桥梁),中桥66米/1座;隧道2060.3米/2.5座,****道****.8m/0.5座(景宁段),中/****道****.5米/2座;(桥隧长度按左右幅平均计)。设置一般式互通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2处,管理用房1处,养护工区1处。本标段合同金额7.775亿元,计划工期4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6个月,施工工期36个月)。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塔式起重机租赁。
2.2 交货期:2026年9月-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框架协议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满足集团框架协议要求。
(2)财务要求:满足集团框架协议要求。
(3)业绩要求:满足集团框架协议要求。
(4)信誉要求:满足集团框架协议要求。
(5)其他要求:满足集团框架协议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0日10时0分至2026年9月1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时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8.合同主要条款
8.1 付款条件:
租赁费按照结算后6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6个月内支付剩余3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租赁单位与乙方协商采用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等其他支付方式,由此产生的贴息等相关费用,由租赁单位承担。
8.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9.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二公司纪委办公司
举报电话:0512-****1489
举报邮箱:fh****@****.cn
11. 其他
无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路****号****广场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王元守
电 话: 131****0303
电子邮件: 33****@****.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景宁235国道项目 |
邹作岩 |
189****2415 |
2026年9月10日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36/HJnprKABMqitpwL58KQr.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