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长兴智能港口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评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振华重工长兴智能港口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评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PMC(TZZC)-ZB2026-09-076),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振华重工长兴智能港口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评价咨询服务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振华重工长兴智能港口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评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路****号。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2号地块21.21万平方米,3号地块9万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区土石方、排水、边坡防护、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已按方案基本落实并取得了综合竣工验收合格证,现需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开展水土保持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完成现场核查、资料梳理、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组织自主验收、社会公示、主管部门报备等全流程工作,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回执,保障项目综合验收闭环。
服务周期 60 日历天。
通过资格审核单位,按通知要求在投标前参加现场踏勘。
报价为总价包干,中标人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事业单位等按自身登记类型,对应提供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有效证照;
(2)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相关证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纳税人身份书面说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1格式。法人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他组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企业情况简介;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近三年指2023年9月21日~2026年9月20日间);
a.须提供同类型相关业务合同1份以上(提供多份合同的,以能满足要求之合同为准);
b.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结算凭证之一,以证明合同已经履约完成。以完工验收报告形式提供的,不接受纯内部文件。以结算凭证形式提供的,优选银行回单,无银行回单的所开具的发票也可,结算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匹配(质保金可除外。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匹配的需提供最终的结算确认文件);
(6)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最低要求提供财务三表,盖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执行);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提供人员清单即可,无需对应证件);
3.1.3 本次招标实行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报名单位需按3.1.2条中的要求逐条对应***网,避免因漏缺材料而导致预审不通过。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R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主体单位(含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且联合体不得以转借资质为目的组成 。主体单位(含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且联合体不得以转借资质为目的组成。报名时提供联合体说明及联合体全部对应资质材料,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9:00至 2026年9月28日9:00,登录“***网”系统(网址:https://****.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10月8日登录“***网”系统(网址:https://****.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投标者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4.4 ***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00(不排除调整时间可能,***网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注:中交一级集采目录物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0.25 万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R电子保函(受益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
R其他:_不排除调整投标截止时间的可能,投标保证金建议在系统开放投标后开始办理,投标截止日期前办结并将回函置于投标文件中_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 合同主要条款
10.1.1 付款条件: 验收评价报告完成并取得水务局验收合格证明后,一次性支付100% 。
10.1.2 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13% £9% R6% £0%
10.1.3报价要求: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帐 号:310066661013004639627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R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650
举报邮箱: jw****@****.com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4.其他
14.1***平台按3.1.2要求上传资格材料,未上传资质材料、缺少或不符将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接受报名人主动澄清;
14.2 所有提供的资质文件及投标文件均需为盖章件。
2026年9月20日
附件:(请至资格预审文件栏下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
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附件6: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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