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复垦项目全流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城乡发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就招标人所需的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复垦项目全流程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福****中心,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复垦项目全流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6-235
3、项目概况: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复垦项目全流程服务项目,其中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复垦项目实施规模为30~128亩,预算总额控制在1152万以内(具体点位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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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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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南平市延平区域内土地复垦资源筛查、实施方案编制、立项、设计、施工、指标验收入库等相关全流程服务。 |
90000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2本项目土地复垦实施规模仅为招标人预估规模,实际实施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期内实际采购的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评估该类风险,相关风险全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继续履行投标及合同全部承诺,招标人不承担因实际工作量变化产生的额外补偿。
4.3服务(交货)期限: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发起立项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在相关部门完成立项;中标人须在完成立项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并通过县、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验收;中标人须在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耕地指标的生成。
4.4 服务(交货)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行政管辖区范围内。
4.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根据实际形成水田指标的面积按中标人所报单价进行结算。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5.1.1 若为独立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①、②、③和④项资质:①规划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②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包含工程测量专业);③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①、②和③项资质:①规划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②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包含工程测量专业);③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具备有效的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人员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1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5.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地成功完成过 1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类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勘测设计类业绩。
5.5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6 投标人可(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需约定负责项目设计工作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③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平台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2)纸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日,前在“***平台”(网址:https://****.com)主页“***平台登录”模块中的“立即注册”入口办理注册手续,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点击“我要报名”→点击“报名”(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查看公告”→“我要报名”→点击“报名”),***平台生成的支付订单选择“二维码、卡支付、***网银、***网银”等方式完成所投项目对应合同包的报名费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8.2本项目报名费(文件费)由平台管理方“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代收,***平台管理方转入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费用发票由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开具。
8.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8.4具体注册、缴费报名、下载招***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6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平台(https://****.com)设定的操作流程将***平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截止后 60***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未参加本项目投标),***平台(网址:https://****.com)找到对应的投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亦可以在异地,***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本项目开标场所(福建省福****路****号****广场****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按照操作流程完成解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网址:https://www.****.com.cn)、***平台(网址:https://****.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com)、***平台(网址:https://****.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乡发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路****号26层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135****90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路****号****广场****楼一层造价公司
联 系 人:郑星星(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36****8715、0591-****5329
电子邮箱:fz****@****.com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139****9993
监督部门名称:****城乡发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路****号****大楼
监督电话:0591-****7057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路****号****大楼
监督电话:059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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