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艺术馆工程改造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
2. 建设地点: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图书档案馆,总面积1467平方米,包括鲁美馆藏精品陈列馆、辉煌90年艺术作品陈列厅、鲁艺文化书吧、接待室等。
3. 已有基础资料:采购人已提供本项目确定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局方案等,相关资料作为采购文件附件。原则上须遵照既有方案确定的空间布局、整体风格色调、功能分区以及展陈定位开展深化。供应商可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优化建议,优化方案须书面报送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调整,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不得擅自变更。
4. 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优化、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盖章、项目概算编制;墙体防盗改造、展厅基础装修、展览设计制作、数字展播项目设计制作、展品陈列布展、版式样稿制作,以及与展览相关的安防系统建设;数字展项中控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软硬件采购及系统集成、操作培训;文物保护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等。
二、技术需求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且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
5.《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6.《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2024)
7.《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
凡涉及本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现行国家相应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均须参照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对建筑、结构、幕墙、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原有图纸综合设计施工,确保安全。
(一)深化设计工作要求
在前期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深化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版式样稿、多媒体视频、施工图、预算等内容,主要如下:
1.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总概述,展陈设计、辅助功能区设计、重点展项深化设计构思及创意以及照明设计、多媒体硬件品牌及参数使用技术及维护方案、安防系统设计等相关专业技术设计。
2.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标明使用材料、尺寸等相关资料。
3.版式样稿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总平面图、展厅平面图、观众流线图、展厅全部版面设计图等相关设计图。
4.预算清单:完成施工图预算(包含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
(二)装饰装修施工范围及标准
1. 装饰改造工程:墙体防盗改造,墙面、地面、功能隔断、空间、展陈造型施工,严格按盖章施工图实施。针对陈列布展、多媒体展示需求做好墙面抗反光处理、投影区域基材处理、设备预埋盒、管线预留口、检修口预留,兼顾馆藏空间与数字展示的双重技术要求。
2. 安装工程:室内照明、强电回路、基础弱电点位、配套给排水改造及系统调试。
3. 校园施工管控:分区围挡、降噪防尘、公共区域成品保护,严禁干扰正常办公秩序。
(三)陈列布展和展柜要求
本部分与装饰装修、馆藏展具一体化实施,完成全馆陈列内容落地,包含展陈动线优化、图文展板、场景道具、导视标识、展品辅助陈列配套,与恒温恒湿展柜、展台展架配套统一。
1. 布展深化设计:依据已定展陈主题大纲与参观动线,完成图文内容版式排版、展板造型设计、展品辅助陈列道具设计、全套导视标识系统设计,风格、色彩与整体空间装修风貌保持统一。
2. 施工供货范围:
(1)各类图文展板、立体造型展板、主题背景板、时间轴展板的制作、安装。
(2)辅助陈列道具、场景复原小品、展品说明牌、展签、铭牌制作安装。
(3)全套导视系统:总导览图、区域标识、方向指引牌、提示牌等全套标识供货安装。
(4)展品陈列辅助配套:展品托架、防护隔离、限位构件等,适配馆藏文献、实物展品的陈列保护要求。
(5)导览系统:具备扫码讲解、自动讲解、语音导览等功能,满足集体参观和个人自由参观自助解说需求。
3. 技术及质量要求:
(1)陈列布展应组织具有相关布展经验的专业团队实施,应合理利用展品展具。
(2)布展的展具、材料应符合文物保护要求,规格型号与相应文物相匹配。
(3)应符合《GB/T 3611-2018 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GB/T 36110-2018 文物展柜密封性能及检测》标准和《T/WWXT 0020-2015 馆藏文物展藏智能文物展柜技术要求》。
(4)展柜采用自动、手动两种以上开启方式,功能完善,开启、锁闭、维护方便可靠,便于陈列布展;展柜使用夹层玻璃、低反玻璃;使用有机硅材质的密封胶或密封条;通柜型展柜柜门应设置在正面。
(5)全部类型的文物展柜要求为密封展柜,展柜玻璃厚度符合行业标准和惯例。
(6)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终端温湿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WW/T 0016.1-2023)。
(四)专业灯具技术要求
(1)为保护文物和馆内安全,所有产品必须保证安全、可靠,所使用的主要产品和设备须通过中国国家CCC认证或欧洲CE认证,并且应当在国内国际著名博物馆内得到大量使用。
(2)受场地条件限制,灯具的配光必须精确可靠。
(3)必须选择具有正规主流一线品牌与合格证的光源和灯具、电器。应注意优质耐用、节能低耗、维护方便等因素。
(4)灯具的实际数量以最终设计方案数量为准。
(五)多媒体展示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多媒体展项选配科学、合理,用材适当,不易损坏,且便于日常管理和维护。设计需要符合安全、节省、便利的原则,确保有安全、***平台作为支撑,软硬件构架须考虑后期设备、数据库、集成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保修期间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2.多媒体硬件设备选用须遵循“技术领先、质量优质、市场主流”这一原则,优先选用国产主流一线品牌产品。配备备用的易损零配件,配套软件在设备移交时一并移交,无偿负责保修期间的软件升级服务和使用单位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3. 配套多媒体展示内容的策划、编辑、设计、制作、整合上线及调试服务,投标人需对软硬件集成与展示内容制作整体统筹、一体化交付,确保展项画面美观、内容贴合展陈主题、展示效果完整统一。
(六)安防系统设计与施工
安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须满足展厅、展线、展品等相关区域安全防范需要,在安装位置、设备选型、线路铺设过程中与展陈陈列相协调,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建设要符合国家各类规范。
1.视频监控系统要求
监控覆盖率要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图像清晰流畅,分辨率不低于1080P,具备自动变焦、红外夜视、移动侦测、异常抓拍等功能,关键部位要具备拍照、人数清点、聚集报警等基本智能功能。
2.入侵报警系统要求
报警系统须实现立体化、网格化探测报警,对非法闯入及时报警;报警处理终端需与各报警系统相连。
3.视频存储要求
视频录像存储周期不低于90日,支持回放、备份、检索。
三、商务需求
1. 报价要求与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交钥匙)报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口径: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应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优化与全套施工图设计费、图纸报审盖章费、概算编制费、展厅基础装修费、展览设计制作费、数字展播项目设计制作费、展品陈列布展费、版式样稿制作费、安防系统建设费、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及系统集成费、操作培训费、文物保护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税金、利润与风险。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分段工期
(1)深化设计周期:合同签订进场交底起20日历天,完成全套深化施工图(含陈列布展、多媒体、智能化专项图纸)、盖章报审、概算编制并通过甲方审核。
(2)施工周期:图纸确认后90日历天,完成全部拆除、装修、陈列布展、多媒体、恒温恒湿、安防、展具安装调试、清洁收尾,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3. 人员配置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常驻现场。
4. 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展览基础工程、展具(含展柜、龛柜、展台、展品说明牌、展架、展托、卡具、容器等)、辅助展项(包括展板、多媒体展项、互动展项等)、展览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①展览工程为2年;
②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设备、灯具等以厂家保修期为准(不低于2年)。
③本项目信息化系统、安防系统为2年。
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5. 培训服务: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运维管理人员开展恒温恒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系统的操作、日常维护培训,提供纸质+电子操作手册。
6. 知识产权归属
(1)成交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创作、交付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版式样稿、多媒体视频及数字展项内容、陈列布展方案等)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自交付之日起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成果进行复制、修改、使用、发表及以其他方式无偿使用,无须另行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或支付费用。
(3)成交供应商保证其交付的成果及所使用的技术、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争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7. 保密条款
(1)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本项目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及项目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馆藏品资料、场馆图纸、安防点位、设计方案、技术参数及未公开的采购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制、转让上述信息,或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履行完毕而失效。
(4)成交供应商应约束其分包商、雇员及关联人员遵守本保密义务,因上述人员泄密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验收标准
1. 设计成果验收:装修图纸、陈列布展图纸、多媒体专项图纸、智能化专项图纸完整合规,签章齐全,可指导施工;未擅自改动既定效果图与空间风貌,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2.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满足国家、地方及博物馆相关规范;质量合格,观感整洁,收口完整;材料环保、防火检测合格。
3. 陈列布展专项验收:展板、导视、陈列道具安装牢固;版式样式与确认方案一致;材料防火环保达标;系统连续试运行达标;温湿度稳定在馆藏标准区间;提供检测记录、调试报告;设备运行无明显噪音、无结露,区域环境均匀稳定;布展效果和空间、展品、多媒体主题协调统一。
4. 专业灯具(照明)专项验收:灯具、光源及电器经中国 CCC 认证或欧洲 CE 认证,质量合格、证照齐全;配光精确可靠,符合文物照明安全要求(合理控制紫外线、红外线及照度,避免对文物造成损害);照度均匀、无明显眩光与频闪;灯具安装牢固、维护方便,实际数量与最终设计方案一致。
5. 多媒体展示系统专项验收:全套展示内容制作、编辑、调试、试运行,确保所有展项内容正常轮播、切换、互动展示效果流畅稳定;显示、交互、音频、中控设备运行稳定,画面、声音正常;中控模式切换功能有效;内容更新接口开放可用;完成操作培训,设备资料完整移交。。
6. 安防系统专项验收:监控全覆盖无盲区;画面清晰,夜视、录像存储、报警功能正常有效,系统运行稳定。消防设计及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设施、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等安装到位、联动调试合格。7. 整体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报验、过程验收合格;各分项工程、陈列布展、多媒体系统、智能化系统全部验收合格;全套竣工资料、设备合格证、检测报告、竣工图完整移交,配合采购人审计归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深化设计周期:合同签订进场交底起20日历天,完成全套深化施工图(含陈列布展、多媒体、智能化专项图纸)、盖章报审、概算编制并通过甲方审核。 (2)施工周期:图纸确认后90日历天,完成全部拆除、装修、陈列布展、多媒体、恒温恒湿、安防、展具安装调试、清洁收尾,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专项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 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④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室内设计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