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宁国土资交示字[2026]20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宁***网上交易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挂牌的交易方式出让。****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9月02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6年09月02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基本情况
出让人: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石嘴****中心****中心
联 系 人:呼女士
联系电话:0952-***2193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 石地(G)[2026]-16号 | 惠农区石嘴山经开区,包兰铁路以东、宁夏陆港国际有限公司以南、110国道以西、现状道路以北 | 19996.27 | 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物流仓储 | 20年 | 169 |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 编号 | 竞得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成交价(万元) | 备注 |
| 石地(G)[2026]-16号 | 宁夏陆港国际有限公司 | 张木 | 169 |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同时向****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路****号****楼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952-***8616
| ****中心 | |
| 2026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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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51/1QPrYaABLRKCxEZf8f_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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