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湖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庆市太湖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压缩设备和集装箱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太湖县城市管理局(太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3日 17: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汪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 ||
| 采购单位 | 太湖县城市管理局(太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北天华路东(天成印象)2幢106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6-416666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5FSCG26D01G0010 FS34082520260004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太湖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庆市太湖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压缩设备和集装箱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条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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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4%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4%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顺延至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3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湖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太湖县晋湖路392号
联系方式: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北天华路东(天成印象)2幢106铺
联系方式:0556-416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 话:0556-4166667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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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37/sWMis5wBMCkdNEteKk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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