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2省道靖江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项目业主为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32省道靖江段建设工程路线起于泰兴-靖江界(五圩港),接232 省道泰兴段,向南与345 国道交叉,经生祠镇东,上跨大靖港及横港,至东兴镇西侧与公新公路、356 省道交叉后,止于上五圩港。路线全长15.535 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5.5m,双向四车道。总投资约5.5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QL-1标段。主要包括:四圩港桥、迎龙河桥、大靖港桥、横港桥;全线部分规模较大箱涵等工程施工以及上述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合同估算价约8000万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已成功备案和显示);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已成功备案和显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类别及等级、有效期等信息在招标投标报表“表1”中已成功备案和显示);
(4)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证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在报表“表1”中已成功备案和显示)。
3.1.2 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中财务得分为准)。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跨≥18米桥梁工程(或包含单跨≥18米桥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合同价、桥梁跨度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或暂A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3.1.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
(1)项目经理(1名):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具有在投标人处2020年2月-2020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
d.项目经理自2015年6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跨≥18米桥梁工程(或包含单跨≥18米桥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副职或技术负责人(本项目中岗位以投标报表“表3 ”中的信息为准;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合同造价、项目职务、桥梁跨度为准);
e.至投标日止,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岗项目(以投标报表“表6”中显示为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从该项目撤离(需在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中附在建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项目负责人能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
(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名):
a.具有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交通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具有在投标人处2020年2月-2020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
d.至投标日止,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岗项目(以投标报表“表6”中显示为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从该项目撤离(需在“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中附在建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项目总工能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
(3)专职安全员(至少2人):
a.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b.具有在投标人处2020年2月-2020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条件:
对投标人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操作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进行预约(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成功后,投标人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费用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节假日休息),至靖江市中洲路1号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办理招标文件邮寄的,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只接受按上述要求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4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事项
7.1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车站路46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2669088
招标代理: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79/ac5CeHIBhThNgTxXbi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