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TCG-(2021) 公字第 1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丹徒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及设施零星养护服务项目( 2021 年 -2023 年)
首次公告日期: 2021 年 01 月 29 日
二、答疑澄清信息
答疑澄清事项: 采购文件
答疑澄清内容: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2、 招标文件第 48 页“ 13 、我方同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政府采购”网站( www.zjzc.gov.cn )公示本公司制作的投标文件(仅限商务部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接受惩处。”,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仅限商务部分)。
3 、招标文件第 19 页:“根据投标人提供机械设备表(注明自有或租赁): 1 、租赁的挖掘机、压路机、洒水车等,得 2 分,自有的挖掘机、压路机、洒水车等,得 2.5 分; 2 、租赁的铣刨机(铣刨宽度 1.5m 及以上)、摊铺机(摊铺宽度 1.5m 及以上)、有环保喷雾机(雾炮装置)等,得 2 分,自有的铣刨机(铣刨宽度 1.5m 及以上)、摊铺机(摊铺宽度 1.5m 及以上)、有环保喷雾机(雾炮装置)等,得 2.5 分”上述机械设备第 1 条和第 2 条中自有设备需同时自有得 2.5 分,部分租赁部分自有得 2 分。(注:只针对本项条款中注明设备(第 1 条:挖掘机、压路机、洒水车;第 2 条:铣刨机(铣刨宽度 1.5m 及以上)、摊铺机(摊铺宽度 1.5m 及以上)、有环保喷雾机(雾炮装置))进行评审,各投标人扩充及补充设备不参与本项评审)。
4 、招标文件第 18 页和第 52 页:成功案例须提供的完整的合同,若为服务类合同须提供完整的合同;若为施工类合同,其中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部分须提供完整。
5 、招标文件第 41 页: 3.4.2 有关车辆、专业机械设备及临时设施配置的要求条款中:本项目车辆可租用,车辆暂无(或不全),必须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之内按该标段最低车辆配置要求配齐。若专业机械设备及临时设置配置不满足必须配置的最低要求,将会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6 、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中,确认竞标后生成的确认函,只须要在平台系统中操作完成即可。
澄清日期: 2021 年 02 月 21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爱民路 146 号
联系方式: 0511-807581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镇江市丹徒城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 178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511-8899207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志华
电 话: 0511-8899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