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城市三环(仙林大道 -省道122段)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招标SH-JA1标段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三环(仙林大道 -省道122段) 已由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宁建审字( 2019)267号、宁建审字(2019)269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 为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一期工程 项目 建设资金 由 南京经开区管委会、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江宁区政府按照 14:19:67的比例分担 ,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 南京经开区管委会 承担,招标人为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城市三环(仙林大道 -省道122段)北起仙林大道,南至省道122,路线总里程约9.6公里。一期工程里程约5.08公里,共分三段:1、青龙车辆段-七乡河西路,长约1.14公里,设高架桥上跨青龙地铁基地,实施仙林大道南侧上下匝道和水泥厂铁路北侧上下匝道,隧道下穿水泥厂铁路后与七乡河西路顺接;2、孟北路-省道122段,长约2.74公里,在阳山互通北侧桥梁起坡后,以连续高架上跨沪宁高速、省道122,并下穿宁句城际后在宁句城际南侧与S122设置枢纽互通;3、省道122接线改造段,长约1.2公里。二期工程实施范围北起仙林大道,南至青龙车辆段,与一期工程顺接,长约0.95公里。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 SH-JA1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标志、标线、防撞护栏、轮廓标、防眩板、机非隔离护栏、防落网、防撞垫、防撞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流量信息采集设备、供电设备、通信设备、防雷接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 (或联合体) 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投标人 (或联合体)资质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 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②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 资质(公路 机电工程 分项) 或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持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 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3.1.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交工验收合格的 一级 及以上 公路或 城市快速路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业绩。(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5相关信息为准)。
3.1.3企业信誉要求:
( 1)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A 级 (含 A暂定)及以上 ( 以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 2019 年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试评价公布表》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一为准 ) , 联合体投标按照信誉较低的单位确定信誉等级。
( 2)投标人(或联合体)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
( 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 (或联合体)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 6 0分。 (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2相关信息为准) 。
3.1.4人员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2016年1月1日以来 在一级 及以上 公路或 城市快速路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和表4中相关信息为准)
( 2)项目总工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中相关信息为准)
( 3)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 证 )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相关信息为准)。 专职安全员投标阶段暂按 1 名配备。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所有符合《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 到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927号三楼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编标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考虑。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 南京市江东中路 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45房间 的指定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
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申请预约,并于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927号三楼
邮编: 210000
电话: 68687510
传真: /
联系人:褚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