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建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交通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2020】11号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彭州市建立抢险救灾项目施工队伍储备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具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
2.储备库总体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储备库总体概况:根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彭州市建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的实施方案》,现通过对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交通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分别确定不少于3家服务单位为彭州市建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交通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供服务,彭州市范围内交通设施抢险救灾均使用该储备库。
2.2 在库期限:取得入库资格起3 年内有效。
2.3储备库使用:随机收取1家符合资质要求作为中标人。
2.4 满足各标段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并可以同时中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本次勘察入库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设计入库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本次施工入库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本次监理入库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交通类监理单位可不提供)
3.3申请入库的单位必须确保能在收到指令4小时内入场处置,2小时内无回应的,或中标人接到通知2小时内无回应的,或中标人明示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入场抢险救灾的,均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处理,将其清除出库,三年内不得申请入库。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月 30日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分中心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1日9:30时00分,地点: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分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彭州市天府中路257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65123888
传 真:028-65123888
2020年6月19日
公告.pdf
交通类入库招标文件.pdf
交通类入库招标文件(1)(1).docx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52/LzYp_nIBI5zRFMWo2rFy.html